丁类仓库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当丁类仓库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分别为一级和二级时,仓库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较高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相邻较低建筑屋顶以下15m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受限制;
(2)相邻较低的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面无天窗或洞口,屋面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或相邻较高的外墙为防火墙,并在墙洞口采取防火措施,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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