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双师型教师
何谓“双师型”教师,目前有的学者将其概括为两种:
一、“双职称型”,即教师在获得教师系列职称外还需要取得另一职称;
二、“双素质型”,即教师既要具备理论教学的素质,也应具备实践教学的素质。
而有的学者则将“双师型”教师的理解概括为三种:
三、“双证书论”,认为具有工程师、工艺师等技术职务的人员,取得教师资格并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即为“双师型”教师;
四、“双能力论”,认为既要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的教师,就可看做是“双师型”教师;
五、“双融合论”,即既强调教师持有“双证”,又强调教师“双能力”。但不管是哪种概括,目前教育界对“双师型”教师的理解,一是停留在字面解释上,二是表现为较有理性的综合解释。
对“双师型”教师概念的界定,研究者们的看法和表述不一。综合起来一共有以下六种“双师型”的观点:
一是“双证”说,认为凡是持有“双证”(教师资格证和职业技能证)的教师就是“双师型”教师;
二是“双能(双素质)”说,认为既具有作为教师的职业素质和能力,又具有技师(或其他高级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能力的专业教师,是“双师型”教师;
三是“叠加”说,与以上两种对“双师型”教师概念的界定相比,此观点比较折衷,也比较普遍,它强调的是“双证十双能”;
四是“双职称”说即要求“双师型”教师既具有讲师的职称,又具有工程师的职称;
五是“双层次”说,认为所谓职业院校教师就是各级各类大中专职业院校中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开展专业实践;
既能引导学生人格价值、又能指导学生获得与个人个性匹配的职业的一种复合型教师,其第一层次为能力之师,即:经师(经典专业知识)/技师(精湛专业技术):第二层次为素质之师,即:人师(价值引导)1事师(职业指导);
六是“特定”说,该界定没有对“双师型”教师概念给出具体的操作定义,只是指出“双师型”的提法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有意义,这一特定的情况就是当前职业院校重理论、轻实践的背景。
离开了这一特定的背景,“双师”的提法就不再有意义,因为普通教育同样要求理论联系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