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工资
职工工资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同时代扣社保个人承担部分,记入“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代扣个人应当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工资发放时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贷:银行存款 (实际支付工资);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职工工资的发放,要经过计提与发放两个步骤。一般情况下工资先计提,再发放。职工薪酬计提与发放的分录,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工资账务处理过程。
如果企业职工人数少,采用简易计税模式,“职工工资薪酬”可以不设置二级科目。如果企业职工人数多,统计时要求对职工薪酬明细分类,则需要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一般企业对职工薪酬的工资部分、社保部分、福利费、困难补助、辞退福利、职工教育经费等分别核算,所以职工薪酬下需要设置对应的二级科目。具体如下:
工资:此二级科目核算内容包括,职工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及提成等现金收入。但“公务费”不交个税,所以不在此科目核算。
社保(五险一金):核算社保公司承担部分,由于社保公司承担部分在计提环节出现,所以需要单独二级科目来核算。个人承担部分记入工资内核算,在发放环节扣除。
福利费:核算除工资外的职工福利,税前扣除受到工资总额14%的限制。辞退福利:核算辞退员工时给予的额外补偿。税前可全额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对职工培训的经费,税前扣除,也受到8%的工资总额限制。其他:核算除以上5种情况以外的职工薪酬支出。如职工困难补助、职工特殊津贴等。
一般企业以上6个明细科目即可覆盖职工薪酬的所有业务。如果是上市公司,则需要对职工的薪酬核算更加规范,需要增加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收益计划义务等科目核算职工的长期收益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