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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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方式不同,办理手续和需要的证件也不同。
(一)协议离婚程序
1.申请
申请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本、结婚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
结婚登记员对于夫妻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初审无误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离婚冷静期
申请离婚,初审通过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内,有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员核实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此时,离婚失败。
4.共同申请领证
冷静期30天到期后,如果双方都都没有撤回申请,那么此时就可以共同去领离婚证了。30天领证期内,如果双方都没有反悔,也没有忘记领证这件事情,并且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则需要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5.审查
审查时,双方需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结婚证、户口本;
(3)离婚协议书;
(4)每人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发证
审查后,对于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离婚,并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程序: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协议离婚程序
1.申请
申请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本、结婚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
结婚登记员对于夫妻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初审无误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离婚冷静期
申请离婚,初审通过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内,有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员核实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此时,离婚失败。
4.共同申请领证
冷静期30天到期后,如果双方都都没有撤回申请,那么此时就可以共同去领离婚证了。30天领证期内,如果双方都没有反悔,也没有忘记领证这件事情,并且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则需要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5.审查
审查时,双方需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结婚证、户口本;
(3)离婚协议书;
(4)每人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发证
审查后,对于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离婚,并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程序: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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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可以根据实际状况进行选择,具体手续和证件分别如下:
1、协议离婚:双方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议离婚。
①共同签署离婚协议,持离婚协议、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向民政局申请离婚;
②民政局对离婚登记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待30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双方共同向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
③自发给离婚证起,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
2、诉讼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的基本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材料准备:起诉状、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子女出生证以及其他关联证据。
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①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对方存在出轨、家暴、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或其他法定过错方面的材料;
② 财产相关证据:如不动产、车辆、公司股权等大额财产的凭证,银行卡号、开户行、用户名等;
③ 抚养权相关证据:如您有子女并且想要抚养权的,需要准备证据您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并且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相关证据。
(2)管辖法院:原告(启动离婚诉讼的一方)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进行。
其中,经常居住地是指原告起诉时被告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所在地。
一般来说,诉讼离婚的时间成本高于协议离婚,但是协议离婚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要求比较高。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会根据你的个人情况提供进一步的专业解答。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79 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议离婚。
①共同签署离婚协议,持离婚协议、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向民政局申请离婚;
②民政局对离婚登记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待30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双方共同向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
③自发给离婚证起,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
2、诉讼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的基本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材料准备:起诉状、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子女出生证以及其他关联证据。
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①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对方存在出轨、家暴、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或其他法定过错方面的材料;
② 财产相关证据:如不动产、车辆、公司股权等大额财产的凭证,银行卡号、开户行、用户名等;
③ 抚养权相关证据:如您有子女并且想要抚养权的,需要准备证据您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并且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相关证据。
(2)管辖法院:原告(启动离婚诉讼的一方)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进行。
其中,经常居住地是指原告起诉时被告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所在地。
一般来说,诉讼离婚的时间成本高于协议离婚,但是协议离婚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要求比较高。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会根据你的个人情况提供进一步的专业解答。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79 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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