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如何和异地员工签合同并缴纳社保?

你好,我们是上海的设计公司,但是在南京有办公地点开展项目,我想问下如何和南京的员工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啊?开设南京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话可以给南京员工签合同缴纳社保吗?... 你好,我们是上海的设计公司,但是在南京有办公地点开展项目,我想问下如何和南京的员工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啊?开设南京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话可以给南京员工签合同缴纳社保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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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舅舅有点帅
2018-11-03 · TA获得超过1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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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和异地员工签合同并缴纳社保的方法:

1,员工的劳动关系可以签订在上海,购买上海的五险一金

2,员工买上海的五险一金,享受的相应福利大多只能在上海享受。比如说医疗保险,虽说上海医疗保险也可以支持常驻外地(员工劳动合同在上海,实际工作地不在上海,就是可以说是常驻外地)人员报销,但是手续比较繁琐,而且员工报销不像直接在上海,就能现场报销,外地是要垫付,再拿回来报销。对公司而已,上海的社保费用是全国缴纳最高的城市。

3,建立员工的劳动合同转移到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人单位还是贵公司自己的。这样,员工的劳动合同不在自己单位,而且员工的五险一金购买地也实现在南京。规范用工,这样操作是目前中国针对分支机构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最规范的做法。

扩展资料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当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约束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最强迫约束力。合同的约束力主要表现为:

①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②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

③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

1.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

2.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是解决纠纷的根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

参考资料:社保 - 中国青年报

我爱保险网123
高粉答主

2017-09-13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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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司是注册在上海的公司,如果在南京市只是办事处,没有注册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话,员工的劳动关系可以签订在上海,购买上海的五险一金。
但是员工买上海的五险一金,他们享受的相应福利大多只能在上海享受,比如说医疗保险,虽说上海医疗保险也可以支持常驻外地(员工劳动合同在上海,实际工作地不在上海,就是可以说是常驻外地)人员报销,但是手续比较繁琐,而且员工报销不像直接在上海,就能现场报销,外地是要垫付,再拿回来报销。对公司而已,上海的社保费用是全国缴纳最高的城市。
可推荐贵司做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建员工的劳动合同转移到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人单位还是贵公司自己的。这样,员工的劳动合同不在自己单位,而且员工的五险一金购买地也实现在南京。规范用工,这样操作是目前中国针对分支机构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最规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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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贤0k01ee
2013-09-16 · TA获得超过72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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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解答非常好。但是我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在补充一下。

贵司是注册在上海的公司,如果在南京市只是办事处,没有注册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话,员工的劳动关系可以签订在上海,购买上海的五险一金。
但是员工买上海的五险一金,他们享受的相应福利大多只能在上海享受,比如说医疗保险,虽说上海医疗保险也可以支持常驻外地(员工劳动合同在上海,实际工作地不在上海,就是可以说是常驻外地)人员报销,但是手续比较繁琐,而且员工报销不像直接在上海,就能现场报销,外地是要垫付,再拿回来报销。对公司而已,上海的社保费用是全国缴纳最高的城市。
可推荐贵司做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建员工的劳动合同转移到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人单位还是贵公司自己的。这样,员工的劳动合同不在自己单位,而且员工的五险一金购买地也实现在南京。规范用工,这样操作是目前中国针对分支机构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最规范的做法。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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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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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何处就业,就应该为其缴纳就业地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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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小张
2013-09-14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顺河小张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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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社会保障工作多年,精通社会保险、事业单位改革、劳动用工法律法规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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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规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的。如果南京分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是可以以南京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则只能以公司名义签订劳动合同

2,关于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时办法》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分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是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在南京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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