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历史渊源
一、中国原始社会末期的会计
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劳动产品的分配、交换及消费等问题凸现,“计数”逐渐成为社会生活的必要,人们逐渐形成数量观念,并尝试着以实物、绘画、结绳、刻契等方式来表现经济活动及其所反映的数量关系。
由实物记事(计数)、绘画记事(计数)、结绳记事(计数)、刻契记事(计数)等方式所体现的原始计量记录行为基本代表着同时期的“会计”行为,或者说,原始计量记录行为是会计的萌芽状态,成为会计的直接渊源。
二、奴隶社会时期的会计
西周国家设立“司会”一职对财务收支活动进行“月计岁会”,又设司书、职内、职岁和职币四职分理会计业务,其中司书掌管会计账簿,职内掌管财务收入账户,职岁掌管财务支出类账户,职币掌管财务结余,并建立了定期会计报表制度、专仓出纳制度、财物稽核制度等。
这表明大约在西周前后,我国初步形成会计工作组织系统。
当时已形成文字叙述式的“单式记账法”
三、春秋以至秦汉的会计
在会计原则、法律、方法方面均有所发展。
孔子提出了中国最早的会计原则:“会计当而已矣”,意思是会计要平衡、真实、准确。
秦汉时期,中国在记账方法上已超越文字叙述式的“单式记账法”,建立起另一种形式的“单式记账法”,即以“入、出”为会计记录符号的定式简明会计记录方法。
它以“入-出=余”作为结算的基本公式,即“三柱结算法”,又称为“入出(或收付)记账法”。
西汉时采用的由郡国向朝廷呈报财务收支簿——“上计簿”可视为“会计报告”的滥觞。
南北朝时期,苏绰创造“朱出墨入记账法”,规定以红记出、以墨记入。
四、唐宋时期时期的会计
我国会计理论与方法进一步推进。
首先,产生了《元和国计簿》、《太和国计簿》、《会计录》等具有代表性的会计著作。
创立了“四柱结算法”。
所谓“四柱”,是指旧管(上期结余)、新收(本期收入)、开除(本期支出)和实在(本期结存)四个栏目。
这种结算法把一定时期内财物收付的记录,通过“旧管+新收=开除+实在”这一平衡公式加以总结,既可检查日常记录的正确性,又可分类汇总日常会计记录,使之起到系统、全面和综合的反映作用;可以说,“四柱结算法”的发明把我国的簿记发展提到一个较为科学的高度。
四柱结算法中四柱平衡关系形成了会计上的方程式,这不仅成为我国传统的中式记账法(中式簿记)的一个特色,而且在世界范围内也一直沿用下来。
最后,在宋代建立了我国会计史上第一个独立的 *** 会计组织——“三司会计司”,总核天下财赋收入,提高了会计机构的地位。
宋代的会计凭证可分为收入与支出两类,皆有正副两联,凭证和账簿都作为重要档案一起由专吏负责长期保存。
五、元代的会计
元代承袭旧制,在会计方面无大发展。
至明代, *** 颇重会计报表,要求按旧管、新收、开除和实在四柱编报,报表逐级汇总上报,国家对报表有统一的编报格式和上报日期。
明代代表性会计著作是《万历会计录》,按旧额、见额、岁入、岁出汇录了人户、田粮、军饷、俸禄及各种税收和交通运输等统计资料,编排井然有序,数据先后可循,并突出了财政收支项目的对比关系,便于分析研究。
六、明末清初时的会计
明末清初之际,中国又出现了一种新的记账法——“龙门账法”。
此帐法是山西人傅山根据唐宋以来“四柱结算法”原理设计出的一种适合于民间商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其要点是将全部账目划分为进、缴、存、该四大类。
“进”指全部收入,“缴”指全部支出,“存”指资产并包括债权,“该”指负债并包括业主投资,四者的关系是:该十进=存十缴,或进一缴=存一该。
到了清代,会计制度又有新的突破,即在“龙门帐”的基础上设计发明了“四脚账法”。
四脚账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复式记账方法,其特点是:注重经济业务的收方(即来方)和付方(即去方)的账务处理,不论现金收付事项或非现金收付事项(转账事项)都在账簿上记录两笔,即记入“来账”,又记入“去账”,而且来账和去账所记金额必须相等,否则说明账务处理有误。
这种账法的基本原理已与西式复式记账法相同。
清末,随着西式会计的引入,中式会计趋于衰落。
总而言之,中国古代会计制度经历了文字叙述式到定式表达式、从单式簿记到复式簿记的演变过程。
单式簿记经历了从三柱结算法到四柱结算法的沿革,而复式簿记则经历了从龙门账法到四脚账法的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