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警察有几种警衔?
香港警察警衔级别职级总览
共分宪委级、督察级及员佐级三个级别,15个警衔,13个职级;
宪委级:括号内是粤语俗称
处长 (CP) (车牌只“1”,俗称“一哥”) 1名,
副处长 (DCP) 分管行动和管理各1名,共2名
高级助理处长 (SACP) 共4名;
助理处长 (ACP)(水泡) 共14名;
总警司
高级警司 (SSP) (一拖一/蛇蛇P)
警司 (SP) (风车)
督察级:
总督察 (CIP) (总帮/三粒花)
高级督察icon (SIP) (大帮/两粒一瓣)
督察 (IP) (帮办/两粒花)
见习督察 (PI) (朱粒/一粒花)
(俗称,肩上没花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香港警队在《南京条约》签订四年后成立,一开始人数很少。二战结束后进行了第一次改革,扩招了印度人和部分本地人,广东人。1974年,“葛柏案”爆发,直接引爆了一直以来的民众矛盾直接爆发了游行。新上任的港督麦理浩决定成了一个直接向他负责的单独反贪机构--廉政专员公署(ICAC);1976年,因为ICAC的雷霆手段致使贪腐成风的警队人人自危,在1977年爆发了警廉冲突,警队冲击廉政公署总部。为了平息警廉冲突,港督麦理浩颁布特赦令,对于1977年以前,情节不严重的贪腐案件不予追究,但以后绝不会再次妥协。事实上在警廉冲突之后,ICAC对于1977年以前的贪腐只进行几个大的集团,比如跛豪贩毒集团,破获了涉案达十几吨的毒品案,牵涉了一大批警察。总华探长之一的蓝刚也在1977年被ICAC发布Stoplist,意思就是你蓝刚今生不回香港我就给你留点面子,你要是回来那就对不住了,最终蓝刚在泰国病逝。
1984年12月,香港回归日期确定。第一任华人处长李君夏与1989年出任警务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