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法的理解
税法指的是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是税收机关征税和纳税人用以纳税的法律依据。
税法包括税收法令、条例、税则、施行细则、征收办法及其他有关税收的规定。它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颁布,或由国家立法机关授权国家机关制定公布。税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强制、教育的规范作用。
税收实体法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
税法构成要素:
税法构成要素是税收课征制度构成的基本因素,具体体现在国家制定的各种基本法中。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纳税地点、税率、税收优惠、纳税环节、纳税期限 、违章处理等。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三项是一种税收课征制度或一种税收基本构成的基本因素。
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是缴纳税款的主体,直接同国家的税务机关发生纳税关系。
与纳税义务人相联系的另一个概念是扣缴义务人,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征税对象也称课税对象,是指针对什么样的标的物进行课税。这是划分不同税种、区别一种税不同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税率:税率是税法规定的每一单位课税对象与应纳税款之间的比例,是每种税收基本法构成的最基本要素之一。税率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核心,它反映征税的深度,体现国家的税收制度。一般来说,税率可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