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二桥限号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长江二桥限号。违反限行标准处罚如下:
1、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处100元罚款,扣3分;
2、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而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50元罚款;
3、若驾驶员离开车辆的,处150元罚款;
4、受限机动车,不服从民警要求驶入限行区域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不驶离的,处100元罚款;和违反“错峰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一并予以处罚。
不受措施限制的机动车有: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车辆限行的好处:
1、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路上的行车数量,稍微缓解了拥挤的交通。
2、很显然限行政策的出台,的确短时间内减少了整体的尾气排放,提高了空气质量,改善了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处100元罚款,扣3分;
2、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而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50元罚款;
3、若驾驶员离开车辆的,处150元罚款;
4、受限机动车,不服从民警要求驶入限行区域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不驶离的,处100元罚款;和违反“错峰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一并予以处罚。
不受措施限制的机动车有: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车辆限行的好处:
1、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路上的行车数量,稍微缓解了拥挤的交通。
2、很显然限行政策的出台,的确短时间内减少了整体的尾气排放,提高了空气质量,改善了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8655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宁热带风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