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观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联系观,即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总特征。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和周围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着的有机整体。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条件性、可变性。 因此,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形而上学孤立的观点。
1、普遍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普遍性,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的思维,都处在联系之中,孤立存在的事物是没有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相互联系,每一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这一世界观在方法论上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2、客观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无论是自在之物还是人为之物,它们的联系都具有客观性。这一世界观方法论要求我们必须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切忌主观随意性。
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是无能为力的,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3、多样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多样性,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整体与部分的联系、因果联系等。这一世界观方法论要求我们用综合思维的方法分析问题,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的另一个基本特征: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
唯物辩证法认为:所谓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趋势,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一个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一个“不平衡→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平衡”的波浪式前进、循环往复式上升的过程,而一个个有限的过程就组成了无限发展的世界,换言之,世界也可以被看作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的集合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联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