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收货人就是进口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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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帮客户代理进口、物流配送等业务之余,我们还经常会帮客户解答一些疑问。很多外贸小伙伴经常会不明白提单发货人、收货人和通知人应该怎么写。虽然乍看上去,这些名词都很容易理解,但是在进出口货物中却是有着大的学问,这个直接关系到你的控货权。
收货人是指可以提取货物的人。但是单据上的收货人与发货人的情况一样,稍微复杂了一些,因为一些进口管制原因,代理进口公司虽然是收货人,却被写在通知人上面,而收货人一般都是写着进口商。另外涉及了信用证的内容又不一样了,收货人一栏经常填写TO ORDER替代。
通知人则是指进口商的代理人,也就是当进口商的货物到达了目的港后,通知人需要代之办理报关提货手续。若没有通知人,那货物到港后进口商需要自己办理进口报关等一系列繁杂的手续,如果业务不熟悉还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了解这些概念之后我们再给大家一些案例来进行分析:
案例1:客户提出更改SHIPPER抬头,在SHIPPER上写他们的中间商抬头,要不要答应客户要求,是否要等收到全部货款?
分析:提单上面的SHIPPER是指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就也是进出口这批货的办理人,他可以是货主,也可以是受委托的代理人,如果提单上托运人一栏记载了发货人的名字(简称“记名发货人”)。
要知道记名发货人也是享有要求签发提单的权利和享有货物控制权。一般我们碰到的提单都是记名提单,发货人享有这些权利,其作用不言而喻。若遇到客户要求变更发货人,想要用客户自己的抬头或者中间商的抬头。最好还是委婉拒绝,要求客户提前付全款也是可以规避风险的。
案例2:SHIPPER写双抬头, 也就是一个是出口企业的名称,一个客人中间商的名称,税务查证,就可以证明货是我们出口企业的出口,有无风险?也还是要先收到货款才能出?
分析:从所周知,SHIPPER上写双抬头,正常来说船公司是不允许的,一般收货人写双抬头是比较常见的。如果一定要这么出,华富康供应链建议可以选择货代单,货代单也是按照客户的要求出具的一份单据,船公司那边的海单还是要按照正常模式,所以一般我们都不会建议客户这么做的。
收货人是指可以提取货物的人。但是单据上的收货人与发货人的情况一样,稍微复杂了一些,因为一些进口管制原因,代理进口公司虽然是收货人,却被写在通知人上面,而收货人一般都是写着进口商。另外涉及了信用证的内容又不一样了,收货人一栏经常填写TO ORDER替代。
通知人则是指进口商的代理人,也就是当进口商的货物到达了目的港后,通知人需要代之办理报关提货手续。若没有通知人,那货物到港后进口商需要自己办理进口报关等一系列繁杂的手续,如果业务不熟悉还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了解这些概念之后我们再给大家一些案例来进行分析:
案例1:客户提出更改SHIPPER抬头,在SHIPPER上写他们的中间商抬头,要不要答应客户要求,是否要等收到全部货款?
分析:提单上面的SHIPPER是指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就也是进出口这批货的办理人,他可以是货主,也可以是受委托的代理人,如果提单上托运人一栏记载了发货人的名字(简称“记名发货人”)。
要知道记名发货人也是享有要求签发提单的权利和享有货物控制权。一般我们碰到的提单都是记名提单,发货人享有这些权利,其作用不言而喻。若遇到客户要求变更发货人,想要用客户自己的抬头或者中间商的抬头。最好还是委婉拒绝,要求客户提前付全款也是可以规避风险的。
案例2:SHIPPER写双抬头, 也就是一个是出口企业的名称,一个客人中间商的名称,税务查证,就可以证明货是我们出口企业的出口,有无风险?也还是要先收到货款才能出?
分析:从所周知,SHIPPER上写双抬头,正常来说船公司是不允许的,一般收货人写双抬头是比较常见的。如果一定要这么出,华富康供应链建议可以选择货代单,货代单也是按照客户的要求出具的一份单据,船公司那边的海单还是要按照正常模式,所以一般我们都不会建议客户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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