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收藏交易合法吗
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买卖流通人民币、炒作错版币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人民币纪念币、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和在《绑定流通人民币的批准》取消前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人民币绑定产品可以买卖,普通纪念币以外的流通人民币(以下简称人民币)可以买卖。简称“流通人民币”)不得买卖。
拓展资料
纪念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限定的特定题材的人民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普通纪念币包括纪念币和纪念钞。 央行指出,除上述品种外,其他品种的人民币,无论是否绑定,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交易,包括搭售、同时兑换人民币面值。 这意味着买卖流通中的人民币是违法的。
自普通纪念币发行之日起一年内只允许进行等价兑换的要求不符合当前的管理需要。 此前,为防止交易商炒作影响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规定, “自发行之日起一年内只允许进行等价兑换”。
社会上经常会发现一些“错版钱币”,如文字颠倒、图案颠倒、图案左右颠倒等,据说是印钞厂印刷错误造成的废品。由于数量少,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事实上,早在2005年,央行相关负责人就回应称,所谓的“错币”并不存在,因为印钞厂印钞时使用的印版和钢模用于使硬币是一个整体,印刷过程中不能有局部倒置或倒置。因此,更谈不上所谓的收藏价值。
买卖的基本原则,明确交易价格应当遵循市场供求规律,诚实守信;不得炒作错误币种概念,不得操纵价格。 在规范宣传和广告行为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有关主体从事买卖活动、发布宣传广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国家重大活动的名义,将买卖广告与重大活动不正当地联系起来,谋取商业利益。 征求意见稿规定,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和损害人民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