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国会和内阁的区别
1、权力不同
英国国会(THE PARLIAMENT OF UNITED KINGDOM)又称威斯敏斯特议会,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
内阁多数成员是高级的政府大臣,他们大多被冠以政府部门 “大臣”的称号。内阁的正式成员根据惯例必须是议会议员,下院开会时,坐在前排议席,也被称为“前座议员”。
2、地位不同
英国内阁,政治术语,是一个包括多个由首相任命的政府部门的官方体制。
国会为两院制,英国议会由上院 (HOUSE OF LORDS)(贵族院)、下院(平民院)(HOUSE OF COMMONS)和国王共同组成,行使国家的最高立法权。
扩展资料:
英国议会居于优越于其他机关的“至上”地位,曾经拥有几乎是无限的立法权。对于议会的职能,有不同的概括。1978年设立的程序特别委员会将其概括为四项:立法、审查政府工作、控制财政、平反冤屈。
议会1992年编印的“议会与政府”认为,英国议会承担着七项工作:制定法律,检察政府工作,控制财政,保护个人,审议欧共体建议,辩论时事,审理上诉。
英国官方年度报告《英国2000》将议会职能概括为四项:通过法律;以就征税作出表决的方式为政府的工作提供运作手段;审查政府的政策和行政管理,包括财政支出;辩论日常的重要问题。从权力运作的角度看,英国议会的主要职能是立法、监控财政、监督政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英国内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英国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