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琴和古筝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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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文化/艺术 >> 器乐/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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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琴
古琴,亦称瑶琴、玉琴、七弦琴,中国最古老的弹拨乐器之一,古琴是在孔子时期就已盛行的乐器,到现在至少也有3000年以上的历史了。本世纪初才被称作"古琴"。琴的创制者有"昔伏羲作琴"、"神农作琴"、"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等说,作为追记的传说,可不必尽信,但却可看出琴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诗经·关雎》有“窈窕淑女,琴瑟友之”,《诗经·小雅》亦有:“琴瑟击鼓,以御田祖”等记载。
【古琴结构】
古琴整体是一扁长形音箱,长约130厘米,宽约20厘米,厚约5厘米。面板又称琴面,是一块长形木板,表面呈拱形,琴首一端开有穿弦孔,琴尾为椭圆形,在项、腰处两旁有月牙形或呈方折凹人。底板又称琴底,形状与面板相同但不作拱形,是在整块木料下半部挖出琴的腹腔。底板开两个出音孔,称龙池、凤沼,腰中近边处设两个足孔,上安两足,称颂足。面、底板胶合成琴身,在琴首里面粘有舌形木板,构成与琴腹相隔的空间,叫作舌穴。面板背部设音梁,又称项实。琴腹中有两个音柱,称天柱和地柱。弦轴又称琴珍,多为圆形或瓜棱形,中空(穿弦用),琴弦由丝绒绳系住拴绕于琴轸上。琴弦用丝制缠弦。岳山镶嵌于面板首部,也开有穿弦孔。底板上有四个琴脚,琴首部两个叫凫掌,琴尾部两个叫焦尾下贴,起垫平琴身的作用。面板上嵌有十三个螺钿或玉石制作的徽,用以标记音位。
【古琴造型】
古琴造型优美,常见的为伏羲式、仲尼式、连珠式、落霞式、灵机式、蕉叶式、神农式等。主要是依琴体的项、腰形制的不同而有所区分。琴漆有断纹,它是古琴年代久远的标志。由于长期演奏的振动和木质、漆底的不同,可形成多种断纹,如梅花断、牛毛断、蛇腹断、冰裂断、龟纹等。有断纹的琴,琴音透澈、外表美观,所以更为名贵。古代名琴有绿绮、焦尾、春雷、冰清、大圣遗音、九霄环佩等。
【古琴演化】
唐琴尤其是盛唐之琴,造型肥而 *** 。现存的唐琴大部分常在龙池、凤沼的面板上贴有两块小桐木,作为假纳音,直至明代初期,仍有制琴家采用这种方法。唐琴的断纹以蛇腹断为多,也有冰纹断、流水断等。其表面漆灰则有墨、栗壳色两种,有朱红漆者皆为后人修补时所加。灰胎皆为纯鹿角灰,用麻布自下而上包裹琴背两侧直至面板边际,以防止上下板开胶。这些琴的边长皆在120至125厘米之间。
宋代的古琴发生变化,全长128厘米,肩宽25厘米,琴身扁而长大,尺寸大于传世唐琴,为北宋琴主要风格之一。南宋,除仿古之作外,体形则逐渐扁平狭小,尤其是仲尼式古琴,呈耸而狭之状,为南宋制琴的主要风格。宋人制琴以桐面梓底或松杉面底为主要制琴材料。断纹有蛇腹断、冰纹断、流水断等,牛毛断则鲜见。灰胎仍以鹿角灰为主,也有用麻布打底者,但不多见。北宋晚期还出现了八宝灰(即将金银珠翠珊瑚等碾碎混入鹿角灰共用)的用法。宋代是唐以后制琴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官方甚至设局制琴,即所谓“官琴”。
元代制琴是宋、明之间的过渡期制品,由于历时比较短,现存的实物也比较少。明代造琴之多盛况空前,不论皇帝亲王还是官宦之家,好琴者甚多。其宗室制琴就有宁王、衡王、益王、潞王四大名家。四王之中惟潞王造琴最多,制作始于崇祯年间,据传达四五百张之多,且式样尺寸一致,均按年份次序编号刻款于腹内;琴背刻有琴名“中和”,敬一主人题“仰长江水”诗文以及“潞国世传”大印一方,皆用八宝漆灰。
【弹奏方法】
演奏时,将琴置于桌上,右手拨弹琴弦、左手按弦取音。古琴的音域为四个八度零两个音。有散音七个、泛音九十一个、技音一百四十七个。演奏技法繁多,右手有托、擘、抹、挑、勾、剔、打、摘、轮、拨刺、撮、滚拂等;左手有吟、猱,绰、注、撞、进复、退复、起等……
【琴派】
南宋末年以来,随着古琴演奏艺术的发展,由于演奏风格、师承渊源、所据传谱的不同,形成众多的琴派,各有卓越的琴家和琴曲。著名琴派有浙派、虞山派、广陵派。近代有浦城派、泛川派、九嶷派、诸城派、岭南派等。
【古代制琴名家及款识特点】
唐代的制琴高手有很多,除雷氏家族(雷威、雷霄、雷文、雷珏、雷远一)外,文献记载的名家尚有:张越、郭高、沈镣等。可惜除雷氏琴外,余者皆无作品传世。宋代的制琴名家很多,如北宋朱仁济、马希亮、马希仁、僧仁智,南宋金洲、金公路、陈亨道等,末期尚有严樽、马大夫、梅四言等人。宋人制琴刻年款者较少,亦有很多落唐款的仿作。元代制琴名家有严古清、施溪云、施谷云、朱致远等,其中朱致远最为著名。朱琴的仿制品很多,其款识有刻为“朱智远”或“朱制远”的,望收藏者加以注意。明代制琴高手也很多,如涂明河、汪舜卿,最著名的要数张氏敬修、委修、顺修等人。张岱《陶庵梦忆》称张敬修制琴为吴中绝技之一,“可上下百年保无敌手”。
【断纹】
指琴表面上因长年风化和弹奏时的震动所形成的各种断痕。断纹的种类很多,主要有梅花断、牛毛断、蛇腹断、冰纹断、流水断、龙鳞断等。一般来说,琴不过百年不出断纹,而随年代久远程度不同,断纹也不尽相同,是鉴藏古琴的主要依据之一。
【古琴鉴藏要领】
古琴断纹不经百年而不出,这是鉴定古琴非常重要的一点。伪制断纹古已有之,方法很多,如用猛火烘烤,再以冰雪激之使其进裂;或以蛋白渗入灰中刷漆,做成后用甑蒸,然后风干;或用石膏做灰底烤制等。其实,断纹真伪经仔细观察区别还是很大的,真断纹纹形流畅,纹尾自然消失,纹峰如剑刃状;而假断纹经过冷热催化或刀刻等过程,难免有失自然,出现破绽。古琴的铭刻,也是鉴定古琴真伪的重要依据。琴背均为刻款,而琴腹则有刻款和写款两种,刀刻者容易保存,墨写的若年代长久,则较难辨识。古琴腹内之刻款,如琴体两侧上下板粘合处无剖过重修的痕迹,大多是原款,若发现重修痕迹则需仔细研究。最难辨认的是将老琴剖开重修刻上伪款而粘合处又做得天衣无缝者和用古木制琴时就刻上伪款者。不管腹款、背款,资深的鉴定家还可以从历代帝王年号的惯称、用字避讳及一个朝代或某书法家的书风加以辨认。以弹奏为主要目的收藏者,一定会以琴的音色为主要标准之一,我们听一张古琴的声音,音色沉厚而不失亮透,上中下三准音色均匀,泛音明亮如珠而反应灵敏,就知是一张上好的古琴了。有的古琴因有断纹,而按音弹奏时会出现“刹音”,影响听觉,此时要慎重权衡得失,切勿轻易弃之。收藏古琴一般选择干燥墙壁垂挂,不宜长时间平放;若长时间平放,则容易造成“塌腰”。古琴作为乐器应经常弹奏为好,否则会使音色暗、涩,且会生虫存蛀损坏古琴。
【古琴名曲】
《梅花三弄》《平沙落雁》《广陵散》《潇湘水云》《渔樵问答》《捣衣》《[阳关三叠》《流水》《酒狂》等。
古筝
民乐结晶--古筝
古筝又名"秦筝"。自秦、汉以来从我国西北地区逐渐流传到全国各地,逐渐形成了各具浓郁地方特色的流派。山东筝、河南筝、潮州筝、客家筝、浙江筝、福建筝、内蒙筝(即雅托葛)、朝鲜族的延边筝(即伽揶琴)和被称为真秦之声的陕西筝九个流派。
目前古筝的全国统一规格:1.63米,21弦。古筝的面板大多数采用河南兰考的桐木制造,框架为白松,筝首、尾、四周侧板有红木、老红木(缅酸枝)、金丝楠木、紫檀等名贵木材,古筝的音质取决于面板和琴弦,周边用料对古筝的音色略有改善,以老红木、紫檀、金丝楠木为佳。早期到近代也有过12、13、18、23、25弦等,不同地区的筝又有多种定弦法,筝的新种类还有“蝶式筝”、“转调筝”等。
古筝常用演奏手法采用右手大、食、中三指拨弦,弹出旋律、掌握节奏,用左手在筝柱左侧顺应弦的张力、控制弦音的变化,以润色旋律。筝的指法颇多,右手有托、劈、挑、抹、剔、勾、摇、撮等,左手有按、滑、揉、颤等。 古筝的传统演奏手法到了近代有了新的突破,1953年赵玉斋先生创作了《庆丰年》,解放了左手,曲调上运用复调的手法,采用了左右手交替和多声部演奏手法,大大丰富了演奏技巧,使古筝的演奏技术得到一个突破性的发展;
1965年,王昌元成功创作出古筝曲《战台风》,《战台风》的出现,使古筝的演奏的技术、技巧,又进人了一个新的高度,从而结束了古筝只能轻弹慢揉的时代,此曲中的扫摇四点、密摇、扣摇、刮奏及使用无效区的噪音来制造台风效果等技法,都是创新技法,提高且丰富了筝的表现能力;
70年代,赵曼琴在演奏实践中,创造使用了双弦过渡滑音、 *** 长音、快拨及1/5泛音等新技巧。并突破传统的八度对称模式,创立了由轮指、弹轮、弹摇等几十种新指序构成的"快速指序技法体系",使筝不须改变定弦即可单手演奏五声、七声及变化音阶的快速旋律,为筝由色彩乐器进入常奏乐器行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代表作品有《打虎上山》、《井冈山上太阳红》等。
90 年代以来,古筝创作迎来了百花争艳的春天。《黔中赋》的演奏以运用扎桩摇和悬桩摇的交替手法而成为亮点;在这时期中,作曲家们参与筝曲创作,增强了创新力度,他们突破传统五声性调式的局限,吸收了日本琉球调式、都节调式的色彩,借鉴了梅西安人工调式的经验,自行设计了许多新的调式,甚至创造了全新的“下方小三度加上方小二度”的调式色彩,每个八度分为三个环节,每个环节是一个大三度音程,在每个环节上都可以演奏同主音大小调的调式。新的调式色彩和多调性连环叠置的定弦方法,促进了演奏技法的变革。如《幻想曲》(王建民曲)、《箜篌引》(庄曜曲)、《溟山》(王中山曲) 等。在这些筝曲的定弦中,就为转调准备了条件。不同音区还采用不同音列,使不同音区演奏不同的调式色彩成为可能,既有对传统调式色彩的偏离,又有对传统调式色彩的回归。音程的变化又为新的音乐语言的诞生创造了条件;
同时期内,更多的还是用五声音阶定弦法创作的筝曲,如《秦桑曲》、《临安遗恨》、《铁马吟》等等。同时古筝的重奏曲作品亦陆续推出,说明人们注意到发挥古筝在群体中的表现力。古筝琵琶二重奏《大浪淘沙》、《水乡高歌》、《春江花月夜》、:古筝与高胡二重奏《渔舟唱晚》:古筝高胡三重奏《丰收之歌》:古筝二重奏《满江红》; 古筝与蝶式筝二重奏《春之海》; 古筝四重奏《采蘑菇的小姑娘》、《步步高》、筝合奏《丰收锣鼓》、《瑶族舞曲》、《伊犁河畔》、《百花引》、《拔根芦柴花》等等,基本上都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
筝常用于独奏、重奏、器乐合奏和歌舞、戏曲、曲艺的伴奏,因音域宽广,音色优美动听,被称为“众乐之王”,亦称为“东方钢琴”。
附:古筝起源:
古筝是一件古老的民族乐器,战国时期盛行于“秦”地,司马迁的《史记》所记载《李斯列转.谏逐客书》中所引资料,颇有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李斯《谏逐客书中》述及秦国乐舞的一段说:“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叩缶、击瓮而就症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筝乃“真秦之声也”,故而历来就有“秦筝”之名,但是若从行文来看,又有值得我们推敲的地方,那就是“击瓮、叩缶”与“郑卫桑间”对举,而“弹筝、搏髀”又与“韶于、武象”对举,因此接下去就有“今弃叩缶,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的犯戒。这儿的对举显然不是为了文采,而所对举的乃是“乐”于“舞”的形式和内容,所谓“郑卫之音”,就是“桑间濮上”,乃是郑过和卫国的民间音乐,就由此可见“叩缶、击瓮”乃是秦国当时的民间音乐,就是“韶虞”就是“韶箫”,也就是孔子听了后赞之为“三月不知肉味”的《韶》。
据说此乐为大虞所作。以上所指的乃是音乐;这音乐显然不是民间音乐,而是宫廷音乐。由此可见,至迟于赢政当政之时,秦国已用“韶箫”替代了筝,筝当时属于宫廷所用的乐器了,它理当比缶、瓮高雅一些。至于“搏髀”,于之想对举的乃是“武象”。这《武》,也就是《大武》,乃是乐舞,是周人歌颂武王伐??的。由此可见,“搏髀”当是秦国的宫廷乐舞。李斯所举之例,证明秦国宫廷所用的歌、舞、乐都是别国的,为反驳政治上不用客卿张本。其那文已经提及,李斯进呈《谏逐客书》乃是公元前237年,因此,筝在秦国的流行当是在此之前。筝的产生就相对完善也就理当比李斯书《谏逐客书》要早一些。
关于筝的命名,有两种说法,一说乃是有瑟分劈而来,另一说乃是因发音铮铮而得名。《集韵》就持“分瑟为筝”之说:“秦俗薄恶,父子有争瑟者,人各其半,当时名为筝”。当然除了父子争瑟的说法而外,还有兄弟争瑟,以及姊妹争瑟的说法。这些大同小异的传说也正好说明这些说法的不可靠。此外就常识而言,瑟分为二就就成了破瑟,岂能算筝?若将瑟破为二而修补成筝,恐怕远比制作筝、瑟要难吧?另一种说法是因为其发音的性质而得名,刘熙《释名》中“筝,施弦高,筝筝然”,就持此说。说筝因“施弦高”而发音“筝筝然”,这音色显然乃是对瑟的音色舒缓而言的,这就把筝与瑟联系起来了。确实,我们的民族乐器可以因乐器的来源而命名(例如胡琴),也可以因研制方法而命名(例如琵琶),更可以因为音色而得名(例如巴乌),这儿的筝因音色发音“筝(铮)筝然”,而得名也未尝不可。从后文来看,起初的筝与瑟并不密切,这就失去了筝瑟音色对比的意义,从而使此说显得难以使人全信。
以上所说筝的命名,也涉及到筝的起源。既然“分瑟为筝”之说不可信,那么出事的筝呀就不是破瑟而成的了。那么筝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
汉.应邵《风俗通》载文:筝,“谨按《礼乐记》,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
从应邵的《风俗通》所载可知,汉以前的筝其制度应为“五弦,筑身”,但是当时“并(山)凉(甘肃)二州筝形如瑟”,应邵不知何人所作的改革,还记下了“蒙恬所造”的传闻,这又是说明,汉代在西北地区已经流传瑟形的筝了。
唐代的杜佑在《通典.乐四》中说:“筝,秦声也。傅玄《筝赋序》曰:“以为蒙恬所造”。今观其器,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拟十二月,设之则四象在,鼓之则五音发,斯乃仁智之器,岂蒙恬亡国之臣关思哉。并有附注说:“今清乐筝并十有二弦,他乐肯十有三弦。轧筝,以竹片润其端而轧之。弹筝用骨爪,长寸余,以代指。”
以上两条资料颇值得我们注意,应邵乃东汉末年(二世纪末,三世纪初)人,他所记的“五弦、筑身”,乃是按照《礼乐记》的记载,并非亲眼目睹,而他所见的“并、凉二州,筝形如瑟”,却未提及其他地区筝形是否有异。唐代末年的杜佑,乃是九世纪人,他在《通典》中比较详细地说明了当时筝完全如瑟的形制,这形制也符合正统礼器的标准。当然,杜佑同时也提出了对“蒙恬造筝”这一传说的疑问。
筝究竟是否为蒙恬所造?近年有人认为蒙恬乃文武全才,他造筝也完全具有可能性。但是根据年代来看,蒙恬造筝并不具备这种可能性。蒙恬祖父蒙骜,死与公元前240年(秦王政七年),此时蒙恬不过是20多岁的青年,即使青年的蒙恬有制筝的才华,制成后却要它在短短数年内就流行秦国,并成为当时秦的宫廷乐器,看来不具有这种可能。更有人说,筝乃蒙恬筑长城时所造。这一说法就更不具备可能性。因为蒙恬修长城,乃是秦王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灭齐国以后之事,这比李斯呈《谏逐客书》至少要晚十六年! 亦有说蒙恬所造为“笔”,古繁体“笔”与“筝”近似,因为记载失误,于是以讹传讹有此说。
应邵《风俗通》说,筝乃“五弦、筑身”。但“筑”是什么样式,历代文献都语焉不详。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一具汉筑明器。这具筑之所以说他是明器,是因为该器虽然髹以黑漆,却是用独木雕成。实心,不利于共鸣,若用来演奏,无法获得足够的音量。此外,该器通长约34厘米,用来演奏显然太短小,而《同典》载,唐代的筑长四尺三寸,汉筑演变至唐代虽然有异,但相差也不至于如此悬殊。这些理由都足以证明它是明器,该器犹如有柄的小瑟,筑面首位各钉以横排竹钉,一排五个,这就与《风俗通》的记载相符。这具明器筑的样式与瑟相同,似乎又说明瑟、筑、筝的样式是极其相似的。
假如真的瑟、筑、筝的样式雷同,那么我们只能认定筝与瑟的差别除了音色有别而外,外在的差别主要在于弦数,即:瑟有二十五与五十弦之分,而唐代的筝仅为十二弦与十三弦,当时的筑也发展成为十二陷与十三弦,那么筑与筝之间的区别又在何处呢?《通雅》在筝下注明“踏步筝用骨爪,是、长寸余,以代指”;而在注筑时引《释名》的说法:“筑,以竹鼓之也”。如此看来,其实、差别主要在于筝是弹拨乐器而已。当然,《通雅》还在筑下注明:“似筝,细项”,这“细项”便成了筑与筝形态上的主要差别。原来初试的筑,是要以左手握住颈部而用右手击奏的,故而“细项”,唐代已长四尺余,显然无法握持,这细项看来乃是保存了旧有体制而已。《通雅》在筝这一条目下还注上了“轧筝以竹片润其端而轧之,弹筝用骨爪。长寸余,以代指”的说明。这一注释在于说明CHOU(手部 诌去言)与轧筝本是同一器物,其名称的差异仅仅是一为弹奏、一为拉奏而已。
当然也有人认为中国的筝乃传自外国。日本的田边尚雄在他的《东洋音乐史》中就提出了筝是战国末期从西方传入秦国的观点。日本的另一学者林谦三则认为田边尚雄的论据不足。
从以上讨论可知,无论是筝似筑还是筑似筝,筝的初试形态至今并未弄清楚。因此,筝的起源至尽依然还是个谜,还需要我们继续探求。关于筝的起源的探求,显然是无法从文献中寻求根据的,看来必须求助于考古的新发现。
古筝又名“秦筝”,中国传统民族乐器之一,分布甚广。 其发音清脆悦耳,如泉流畅。按五声音定弦, 极具中国民族特色。
据记载,古筝早在秦代即已在陕西一带民间盛行,故名。筝的形制为:长方形木质音箱上,一弦孔与弦轴弦。弦架于可以自由于移动的“筝柱”(即马)上,一弦一音,按五声音阶排列。右手用姆指、食指、中指弹拨琴弦,分别称为托、劈、挑、抹、剔、勾,还有摇指(颤音)、琶音等。筝的音域宽广,音色明亮、清脆。吟揉等手法的运用,它与人声十分近似,演奏起来十分迷人。
在中国民间,常用的筝为十三弦和十六弦。经过改良的筝有十八弦、十九弦、二十一弦、二十三弦、二十五弦等规格。品种大筝,小筝和钢弦筝。五声音阶定弦,最低音从G或c始,音域达三个八度。不同地区的筝又有多种定弦法。利用余弦的抑按可弹奏出七声音阶。大筝全长2左右。小筝全长130 — 150厘米左右,筝的柱高约5厘米。演奏时、以右手大、食、中三拨弦,弹出旋律、掌握节奏,用 左手在筝柱左侧顺应弦的张力、控制弦音变化,以润美音色、装饰旋律。右手有托、劈、挑、抹、剔、勾、摇、撮等指法,左手有按、滑、揉、颤等指法,重按可使原音增高大二度或小三度音程。可奏单音曲调或 *** ,也可双手演奏,同时发出六个音。用于独奏、重奏、器乐合奏和歌舞、戏曲、曲艺伴奏。
近代筝在不同地区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流派,如山东、河南、浙江、广东潮州和广东梅县、大埔等地的客家等,各有独特的演奏技巧和代表曲目。
在现代民族管弦乐的合奏中,筝已居非常重要的位置。
筝的渊流和形制的沿革
关于筝的渊流,史料记载说法不一。大致有三种说法:
1、分瑟为筝说
在古代文献中确实有分瑟为筝的说法。唐赵磷《因话录》中记述:“筝,秦乐也,乃琴之流(一作琴)。古瑟五十弦,自黄帝令素女鼓瑟,帝悲不止,破之,自后瑟至二十五弦。秦人鼓瑟,兄弟争之,又破为二。筝之名自此始。”宋代的丁度在他的《集韵》中也载有类似的说法:“秦人薄义,父子争瑟而分之,因此为名。筝十二弦,盖破二十五而为之也。”日本第十七世纪元禄年间宫廷乐师冈昌名所著《乐道类集》中记载有:“...或云:秦有婉无义者。以一瑟传二女,二女争引破,终为二器,故号筝。”
二人争瑟,由争夺而产生了“筝”,这种说法是毫无科学根据的,只是传说而已,不说把争的人说的多么无情无义,单就一种乐器来说,都是由无数个部件组成的,缺一不可,争一而破为二,必然破碎或残缺不全,怎末会成为两件单独的乐器呢。
2、筝筑同源说
东汉应劭《风俗通》云:“筝,谨按《礼·乐记》五弦,筑身也。”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宋代徐铉校定重刊本)中记载:“筝,鼓弦,竹身乐也,从竹,争声。”
我国的乐器发展史是现有打击乐器,后有弹拨乐器的。筑的右手奏法,以竹尺击之,沿用了打击乐器的奏法,这与筝相比用指弹奏简单的多。综上所述,筝与筑有着不可分割的渊源关西,筝是由筑发展而来的,筑之源即筝之源,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姜,筝筑是同源的。
3、蒙恬造筝
据《隋书·音乐志》载:“筝,十三弦,所谓秦声,蒙恬所造。”但刘朐在《旧唐书.音乐志》中记载:“筝,秦声也,相传蒙恬所造,非也!”公元前237年(始皇十年),秦宰相李斯上书劝秦始皇收回他对客卿们下的逐客令的《谏逐客书》中说:“夫击瓮叩缶,弹筝博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声也。”这在时间上比蒙恬发迹之初早了十六年。所以蒙恬造筝的说法是靠不住不的。
至于蒙恬改革筝的说法倒是有可能的。
清朝著名的训诂学家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记载:“古筝五弦,施于竹,如筑。秦蒙恬改为十二弦,变形如瑟,易竹于木,唐以后为十三弦。"这一段文字记述了蒙恬曾改革了筝。
从历史材料看,早期筝与筑更为类似:都是筑身,都是竹制,棒状、细颈、都是五弦。
总之,筝很可能来源于一种大竹筒制作的五弦或少于五弦的简单乐器。年代当在春秋战国时期或春秋战国之前,不可能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的秦代。筝、筑、瑟的关系,既不是分瑟为筝,也不是由筑演变为筝,而很可能是筝筑同源,筝瑟并存。五弦竹制筝演变为十二弦木制筝,筑身筒状共鸣结构演变为瑟身长匣形共鸣结构,可能是参照了瑟的结构而改革的。
解析:
古琴
古琴,亦称瑶琴、玉琴、七弦琴,中国最古老的弹拨乐器之一,古琴是在孔子时期就已盛行的乐器,到现在至少也有3000年以上的历史了。本世纪初才被称作"古琴"。琴的创制者有"昔伏羲作琴"、"神农作琴"、"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等说,作为追记的传说,可不必尽信,但却可看出琴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诗经·关雎》有“窈窕淑女,琴瑟友之”,《诗经·小雅》亦有:“琴瑟击鼓,以御田祖”等记载。
【古琴结构】
古琴整体是一扁长形音箱,长约130厘米,宽约20厘米,厚约5厘米。面板又称琴面,是一块长形木板,表面呈拱形,琴首一端开有穿弦孔,琴尾为椭圆形,在项、腰处两旁有月牙形或呈方折凹人。底板又称琴底,形状与面板相同但不作拱形,是在整块木料下半部挖出琴的腹腔。底板开两个出音孔,称龙池、凤沼,腰中近边处设两个足孔,上安两足,称颂足。面、底板胶合成琴身,在琴首里面粘有舌形木板,构成与琴腹相隔的空间,叫作舌穴。面板背部设音梁,又称项实。琴腹中有两个音柱,称天柱和地柱。弦轴又称琴珍,多为圆形或瓜棱形,中空(穿弦用),琴弦由丝绒绳系住拴绕于琴轸上。琴弦用丝制缠弦。岳山镶嵌于面板首部,也开有穿弦孔。底板上有四个琴脚,琴首部两个叫凫掌,琴尾部两个叫焦尾下贴,起垫平琴身的作用。面板上嵌有十三个螺钿或玉石制作的徽,用以标记音位。
【古琴造型】
古琴造型优美,常见的为伏羲式、仲尼式、连珠式、落霞式、灵机式、蕉叶式、神农式等。主要是依琴体的项、腰形制的不同而有所区分。琴漆有断纹,它是古琴年代久远的标志。由于长期演奏的振动和木质、漆底的不同,可形成多种断纹,如梅花断、牛毛断、蛇腹断、冰裂断、龟纹等。有断纹的琴,琴音透澈、外表美观,所以更为名贵。古代名琴有绿绮、焦尾、春雷、冰清、大圣遗音、九霄环佩等。
【古琴演化】
唐琴尤其是盛唐之琴,造型肥而 *** 。现存的唐琴大部分常在龙池、凤沼的面板上贴有两块小桐木,作为假纳音,直至明代初期,仍有制琴家采用这种方法。唐琴的断纹以蛇腹断为多,也有冰纹断、流水断等。其表面漆灰则有墨、栗壳色两种,有朱红漆者皆为后人修补时所加。灰胎皆为纯鹿角灰,用麻布自下而上包裹琴背两侧直至面板边际,以防止上下板开胶。这些琴的边长皆在120至125厘米之间。
宋代的古琴发生变化,全长128厘米,肩宽25厘米,琴身扁而长大,尺寸大于传世唐琴,为北宋琴主要风格之一。南宋,除仿古之作外,体形则逐渐扁平狭小,尤其是仲尼式古琴,呈耸而狭之状,为南宋制琴的主要风格。宋人制琴以桐面梓底或松杉面底为主要制琴材料。断纹有蛇腹断、冰纹断、流水断等,牛毛断则鲜见。灰胎仍以鹿角灰为主,也有用麻布打底者,但不多见。北宋晚期还出现了八宝灰(即将金银珠翠珊瑚等碾碎混入鹿角灰共用)的用法。宋代是唐以后制琴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官方甚至设局制琴,即所谓“官琴”。
元代制琴是宋、明之间的过渡期制品,由于历时比较短,现存的实物也比较少。明代造琴之多盛况空前,不论皇帝亲王还是官宦之家,好琴者甚多。其宗室制琴就有宁王、衡王、益王、潞王四大名家。四王之中惟潞王造琴最多,制作始于崇祯年间,据传达四五百张之多,且式样尺寸一致,均按年份次序编号刻款于腹内;琴背刻有琴名“中和”,敬一主人题“仰长江水”诗文以及“潞国世传”大印一方,皆用八宝漆灰。
【弹奏方法】
演奏时,将琴置于桌上,右手拨弹琴弦、左手按弦取音。古琴的音域为四个八度零两个音。有散音七个、泛音九十一个、技音一百四十七个。演奏技法繁多,右手有托、擘、抹、挑、勾、剔、打、摘、轮、拨刺、撮、滚拂等;左手有吟、猱,绰、注、撞、进复、退复、起等……
【琴派】
南宋末年以来,随着古琴演奏艺术的发展,由于演奏风格、师承渊源、所据传谱的不同,形成众多的琴派,各有卓越的琴家和琴曲。著名琴派有浙派、虞山派、广陵派。近代有浦城派、泛川派、九嶷派、诸城派、岭南派等。
【古代制琴名家及款识特点】
唐代的制琴高手有很多,除雷氏家族(雷威、雷霄、雷文、雷珏、雷远一)外,文献记载的名家尚有:张越、郭高、沈镣等。可惜除雷氏琴外,余者皆无作品传世。宋代的制琴名家很多,如北宋朱仁济、马希亮、马希仁、僧仁智,南宋金洲、金公路、陈亨道等,末期尚有严樽、马大夫、梅四言等人。宋人制琴刻年款者较少,亦有很多落唐款的仿作。元代制琴名家有严古清、施溪云、施谷云、朱致远等,其中朱致远最为著名。朱琴的仿制品很多,其款识有刻为“朱智远”或“朱制远”的,望收藏者加以注意。明代制琴高手也很多,如涂明河、汪舜卿,最著名的要数张氏敬修、委修、顺修等人。张岱《陶庵梦忆》称张敬修制琴为吴中绝技之一,“可上下百年保无敌手”。
【断纹】
指琴表面上因长年风化和弹奏时的震动所形成的各种断痕。断纹的种类很多,主要有梅花断、牛毛断、蛇腹断、冰纹断、流水断、龙鳞断等。一般来说,琴不过百年不出断纹,而随年代久远程度不同,断纹也不尽相同,是鉴藏古琴的主要依据之一。
【古琴鉴藏要领】
古琴断纹不经百年而不出,这是鉴定古琴非常重要的一点。伪制断纹古已有之,方法很多,如用猛火烘烤,再以冰雪激之使其进裂;或以蛋白渗入灰中刷漆,做成后用甑蒸,然后风干;或用石膏做灰底烤制等。其实,断纹真伪经仔细观察区别还是很大的,真断纹纹形流畅,纹尾自然消失,纹峰如剑刃状;而假断纹经过冷热催化或刀刻等过程,难免有失自然,出现破绽。古琴的铭刻,也是鉴定古琴真伪的重要依据。琴背均为刻款,而琴腹则有刻款和写款两种,刀刻者容易保存,墨写的若年代长久,则较难辨识。古琴腹内之刻款,如琴体两侧上下板粘合处无剖过重修的痕迹,大多是原款,若发现重修痕迹则需仔细研究。最难辨认的是将老琴剖开重修刻上伪款而粘合处又做得天衣无缝者和用古木制琴时就刻上伪款者。不管腹款、背款,资深的鉴定家还可以从历代帝王年号的惯称、用字避讳及一个朝代或某书法家的书风加以辨认。以弹奏为主要目的收藏者,一定会以琴的音色为主要标准之一,我们听一张古琴的声音,音色沉厚而不失亮透,上中下三准音色均匀,泛音明亮如珠而反应灵敏,就知是一张上好的古琴了。有的古琴因有断纹,而按音弹奏时会出现“刹音”,影响听觉,此时要慎重权衡得失,切勿轻易弃之。收藏古琴一般选择干燥墙壁垂挂,不宜长时间平放;若长时间平放,则容易造成“塌腰”。古琴作为乐器应经常弹奏为好,否则会使音色暗、涩,且会生虫存蛀损坏古琴。
【古琴名曲】
《梅花三弄》《平沙落雁》《广陵散》《潇湘水云》《渔樵问答》《捣衣》《[阳关三叠》《流水》《酒狂》等。
古筝
民乐结晶--古筝
古筝又名"秦筝"。自秦、汉以来从我国西北地区逐渐流传到全国各地,逐渐形成了各具浓郁地方特色的流派。山东筝、河南筝、潮州筝、客家筝、浙江筝、福建筝、内蒙筝(即雅托葛)、朝鲜族的延边筝(即伽揶琴)和被称为真秦之声的陕西筝九个流派。
目前古筝的全国统一规格:1.63米,21弦。古筝的面板大多数采用河南兰考的桐木制造,框架为白松,筝首、尾、四周侧板有红木、老红木(缅酸枝)、金丝楠木、紫檀等名贵木材,古筝的音质取决于面板和琴弦,周边用料对古筝的音色略有改善,以老红木、紫檀、金丝楠木为佳。早期到近代也有过12、13、18、23、25弦等,不同地区的筝又有多种定弦法,筝的新种类还有“蝶式筝”、“转调筝”等。
古筝常用演奏手法采用右手大、食、中三指拨弦,弹出旋律、掌握节奏,用左手在筝柱左侧顺应弦的张力、控制弦音的变化,以润色旋律。筝的指法颇多,右手有托、劈、挑、抹、剔、勾、摇、撮等,左手有按、滑、揉、颤等。 古筝的传统演奏手法到了近代有了新的突破,1953年赵玉斋先生创作了《庆丰年》,解放了左手,曲调上运用复调的手法,采用了左右手交替和多声部演奏手法,大大丰富了演奏技巧,使古筝的演奏技术得到一个突破性的发展;
1965年,王昌元成功创作出古筝曲《战台风》,《战台风》的出现,使古筝的演奏的技术、技巧,又进人了一个新的高度,从而结束了古筝只能轻弹慢揉的时代,此曲中的扫摇四点、密摇、扣摇、刮奏及使用无效区的噪音来制造台风效果等技法,都是创新技法,提高且丰富了筝的表现能力;
70年代,赵曼琴在演奏实践中,创造使用了双弦过渡滑音、 *** 长音、快拨及1/5泛音等新技巧。并突破传统的八度对称模式,创立了由轮指、弹轮、弹摇等几十种新指序构成的"快速指序技法体系",使筝不须改变定弦即可单手演奏五声、七声及变化音阶的快速旋律,为筝由色彩乐器进入常奏乐器行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代表作品有《打虎上山》、《井冈山上太阳红》等。
90 年代以来,古筝创作迎来了百花争艳的春天。《黔中赋》的演奏以运用扎桩摇和悬桩摇的交替手法而成为亮点;在这时期中,作曲家们参与筝曲创作,增强了创新力度,他们突破传统五声性调式的局限,吸收了日本琉球调式、都节调式的色彩,借鉴了梅西安人工调式的经验,自行设计了许多新的调式,甚至创造了全新的“下方小三度加上方小二度”的调式色彩,每个八度分为三个环节,每个环节是一个大三度音程,在每个环节上都可以演奏同主音大小调的调式。新的调式色彩和多调性连环叠置的定弦方法,促进了演奏技法的变革。如《幻想曲》(王建民曲)、《箜篌引》(庄曜曲)、《溟山》(王中山曲) 等。在这些筝曲的定弦中,就为转调准备了条件。不同音区还采用不同音列,使不同音区演奏不同的调式色彩成为可能,既有对传统调式色彩的偏离,又有对传统调式色彩的回归。音程的变化又为新的音乐语言的诞生创造了条件;
同时期内,更多的还是用五声音阶定弦法创作的筝曲,如《秦桑曲》、《临安遗恨》、《铁马吟》等等。同时古筝的重奏曲作品亦陆续推出,说明人们注意到发挥古筝在群体中的表现力。古筝琵琶二重奏《大浪淘沙》、《水乡高歌》、《春江花月夜》、:古筝与高胡二重奏《渔舟唱晚》:古筝高胡三重奏《丰收之歌》:古筝二重奏《满江红》; 古筝与蝶式筝二重奏《春之海》; 古筝四重奏《采蘑菇的小姑娘》、《步步高》、筝合奏《丰收锣鼓》、《瑶族舞曲》、《伊犁河畔》、《百花引》、《拔根芦柴花》等等,基本上都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
筝常用于独奏、重奏、器乐合奏和歌舞、戏曲、曲艺的伴奏,因音域宽广,音色优美动听,被称为“众乐之王”,亦称为“东方钢琴”。
附:古筝起源:
古筝是一件古老的民族乐器,战国时期盛行于“秦”地,司马迁的《史记》所记载《李斯列转.谏逐客书》中所引资料,颇有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李斯《谏逐客书中》述及秦国乐舞的一段说:“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叩缶、击瓮而就症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筝乃“真秦之声也”,故而历来就有“秦筝”之名,但是若从行文来看,又有值得我们推敲的地方,那就是“击瓮、叩缶”与“郑卫桑间”对举,而“弹筝、搏髀”又与“韶于、武象”对举,因此接下去就有“今弃叩缶,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的犯戒。这儿的对举显然不是为了文采,而所对举的乃是“乐”于“舞”的形式和内容,所谓“郑卫之音”,就是“桑间濮上”,乃是郑过和卫国的民间音乐,就由此可见“叩缶、击瓮”乃是秦国当时的民间音乐,就是“韶虞”就是“韶箫”,也就是孔子听了后赞之为“三月不知肉味”的《韶》。
据说此乐为大虞所作。以上所指的乃是音乐;这音乐显然不是民间音乐,而是宫廷音乐。由此可见,至迟于赢政当政之时,秦国已用“韶箫”替代了筝,筝当时属于宫廷所用的乐器了,它理当比缶、瓮高雅一些。至于“搏髀”,于之想对举的乃是“武象”。这《武》,也就是《大武》,乃是乐舞,是周人歌颂武王伐??的。由此可见,“搏髀”当是秦国的宫廷乐舞。李斯所举之例,证明秦国宫廷所用的歌、舞、乐都是别国的,为反驳政治上不用客卿张本。其那文已经提及,李斯进呈《谏逐客书》乃是公元前237年,因此,筝在秦国的流行当是在此之前。筝的产生就相对完善也就理当比李斯书《谏逐客书》要早一些。
关于筝的命名,有两种说法,一说乃是有瑟分劈而来,另一说乃是因发音铮铮而得名。《集韵》就持“分瑟为筝”之说:“秦俗薄恶,父子有争瑟者,人各其半,当时名为筝”。当然除了父子争瑟的说法而外,还有兄弟争瑟,以及姊妹争瑟的说法。这些大同小异的传说也正好说明这些说法的不可靠。此外就常识而言,瑟分为二就就成了破瑟,岂能算筝?若将瑟破为二而修补成筝,恐怕远比制作筝、瑟要难吧?另一种说法是因为其发音的性质而得名,刘熙《释名》中“筝,施弦高,筝筝然”,就持此说。说筝因“施弦高”而发音“筝筝然”,这音色显然乃是对瑟的音色舒缓而言的,这就把筝与瑟联系起来了。确实,我们的民族乐器可以因乐器的来源而命名(例如胡琴),也可以因研制方法而命名(例如琵琶),更可以因为音色而得名(例如巴乌),这儿的筝因音色发音“筝(铮)筝然”,而得名也未尝不可。从后文来看,起初的筝与瑟并不密切,这就失去了筝瑟音色对比的意义,从而使此说显得难以使人全信。
以上所说筝的命名,也涉及到筝的起源。既然“分瑟为筝”之说不可信,那么出事的筝呀就不是破瑟而成的了。那么筝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
汉.应邵《风俗通》载文:筝,“谨按《礼乐记》,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
从应邵的《风俗通》所载可知,汉以前的筝其制度应为“五弦,筑身”,但是当时“并(山)凉(甘肃)二州筝形如瑟”,应邵不知何人所作的改革,还记下了“蒙恬所造”的传闻,这又是说明,汉代在西北地区已经流传瑟形的筝了。
唐代的杜佑在《通典.乐四》中说:“筝,秦声也。傅玄《筝赋序》曰:“以为蒙恬所造”。今观其器,上崇似天,下平似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拟十二月,设之则四象在,鼓之则五音发,斯乃仁智之器,岂蒙恬亡国之臣关思哉。并有附注说:“今清乐筝并十有二弦,他乐肯十有三弦。轧筝,以竹片润其端而轧之。弹筝用骨爪,长寸余,以代指。”
以上两条资料颇值得我们注意,应邵乃东汉末年(二世纪末,三世纪初)人,他所记的“五弦、筑身”,乃是按照《礼乐记》的记载,并非亲眼目睹,而他所见的“并、凉二州,筝形如瑟”,却未提及其他地区筝形是否有异。唐代末年的杜佑,乃是九世纪人,他在《通典》中比较详细地说明了当时筝完全如瑟的形制,这形制也符合正统礼器的标准。当然,杜佑同时也提出了对“蒙恬造筝”这一传说的疑问。
筝究竟是否为蒙恬所造?近年有人认为蒙恬乃文武全才,他造筝也完全具有可能性。但是根据年代来看,蒙恬造筝并不具备这种可能性。蒙恬祖父蒙骜,死与公元前240年(秦王政七年),此时蒙恬不过是20多岁的青年,即使青年的蒙恬有制筝的才华,制成后却要它在短短数年内就流行秦国,并成为当时秦的宫廷乐器,看来不具有这种可能。更有人说,筝乃蒙恬筑长城时所造。这一说法就更不具备可能性。因为蒙恬修长城,乃是秦王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灭齐国以后之事,这比李斯呈《谏逐客书》至少要晚十六年! 亦有说蒙恬所造为“笔”,古繁体“笔”与“筝”近似,因为记载失误,于是以讹传讹有此说。
应邵《风俗通》说,筝乃“五弦、筑身”。但“筑”是什么样式,历代文献都语焉不详。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一具汉筑明器。这具筑之所以说他是明器,是因为该器虽然髹以黑漆,却是用独木雕成。实心,不利于共鸣,若用来演奏,无法获得足够的音量。此外,该器通长约34厘米,用来演奏显然太短小,而《同典》载,唐代的筑长四尺三寸,汉筑演变至唐代虽然有异,但相差也不至于如此悬殊。这些理由都足以证明它是明器,该器犹如有柄的小瑟,筑面首位各钉以横排竹钉,一排五个,这就与《风俗通》的记载相符。这具明器筑的样式与瑟相同,似乎又说明瑟、筑、筝的样式是极其相似的。
假如真的瑟、筑、筝的样式雷同,那么我们只能认定筝与瑟的差别除了音色有别而外,外在的差别主要在于弦数,即:瑟有二十五与五十弦之分,而唐代的筝仅为十二弦与十三弦,当时的筑也发展成为十二陷与十三弦,那么筑与筝之间的区别又在何处呢?《通雅》在筝下注明“踏步筝用骨爪,是、长寸余,以代指”;而在注筑时引《释名》的说法:“筑,以竹鼓之也”。如此看来,其实、差别主要在于筝是弹拨乐器而已。当然,《通雅》还在筑下注明:“似筝,细项”,这“细项”便成了筑与筝形态上的主要差别。原来初试的筑,是要以左手握住颈部而用右手击奏的,故而“细项”,唐代已长四尺余,显然无法握持,这细项看来乃是保存了旧有体制而已。《通雅》在筝这一条目下还注上了“轧筝以竹片润其端而轧之,弹筝用骨爪。长寸余,以代指”的说明。这一注释在于说明CHOU(手部 诌去言)与轧筝本是同一器物,其名称的差异仅仅是一为弹奏、一为拉奏而已。
当然也有人认为中国的筝乃传自外国。日本的田边尚雄在他的《东洋音乐史》中就提出了筝是战国末期从西方传入秦国的观点。日本的另一学者林谦三则认为田边尚雄的论据不足。
从以上讨论可知,无论是筝似筑还是筑似筝,筝的初试形态至今并未弄清楚。因此,筝的起源至尽依然还是个谜,还需要我们继续探求。关于筝的起源的探求,显然是无法从文献中寻求根据的,看来必须求助于考古的新发现。
古筝又名“秦筝”,中国传统民族乐器之一,分布甚广。 其发音清脆悦耳,如泉流畅。按五声音定弦, 极具中国民族特色。
据记载,古筝早在秦代即已在陕西一带民间盛行,故名。筝的形制为:长方形木质音箱上,一弦孔与弦轴弦。弦架于可以自由于移动的“筝柱”(即马)上,一弦一音,按五声音阶排列。右手用姆指、食指、中指弹拨琴弦,分别称为托、劈、挑、抹、剔、勾,还有摇指(颤音)、琶音等。筝的音域宽广,音色明亮、清脆。吟揉等手法的运用,它与人声十分近似,演奏起来十分迷人。
在中国民间,常用的筝为十三弦和十六弦。经过改良的筝有十八弦、十九弦、二十一弦、二十三弦、二十五弦等规格。品种大筝,小筝和钢弦筝。五声音阶定弦,最低音从G或c始,音域达三个八度。不同地区的筝又有多种定弦法。利用余弦的抑按可弹奏出七声音阶。大筝全长2左右。小筝全长130 — 150厘米左右,筝的柱高约5厘米。演奏时、以右手大、食、中三拨弦,弹出旋律、掌握节奏,用 左手在筝柱左侧顺应弦的张力、控制弦音变化,以润美音色、装饰旋律。右手有托、劈、挑、抹、剔、勾、摇、撮等指法,左手有按、滑、揉、颤等指法,重按可使原音增高大二度或小三度音程。可奏单音曲调或 *** ,也可双手演奏,同时发出六个音。用于独奏、重奏、器乐合奏和歌舞、戏曲、曲艺伴奏。
近代筝在不同地区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流派,如山东、河南、浙江、广东潮州和广东梅县、大埔等地的客家等,各有独特的演奏技巧和代表曲目。
在现代民族管弦乐的合奏中,筝已居非常重要的位置。
筝的渊流和形制的沿革
关于筝的渊流,史料记载说法不一。大致有三种说法:
1、分瑟为筝说
在古代文献中确实有分瑟为筝的说法。唐赵磷《因话录》中记述:“筝,秦乐也,乃琴之流(一作琴)。古瑟五十弦,自黄帝令素女鼓瑟,帝悲不止,破之,自后瑟至二十五弦。秦人鼓瑟,兄弟争之,又破为二。筝之名自此始。”宋代的丁度在他的《集韵》中也载有类似的说法:“秦人薄义,父子争瑟而分之,因此为名。筝十二弦,盖破二十五而为之也。”日本第十七世纪元禄年间宫廷乐师冈昌名所著《乐道类集》中记载有:“...或云:秦有婉无义者。以一瑟传二女,二女争引破,终为二器,故号筝。”
二人争瑟,由争夺而产生了“筝”,这种说法是毫无科学根据的,只是传说而已,不说把争的人说的多么无情无义,单就一种乐器来说,都是由无数个部件组成的,缺一不可,争一而破为二,必然破碎或残缺不全,怎末会成为两件单独的乐器呢。
2、筝筑同源说
东汉应劭《风俗通》云:“筝,谨按《礼·乐记》五弦,筑身也。”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宋代徐铉校定重刊本)中记载:“筝,鼓弦,竹身乐也,从竹,争声。”
我国的乐器发展史是现有打击乐器,后有弹拨乐器的。筑的右手奏法,以竹尺击之,沿用了打击乐器的奏法,这与筝相比用指弹奏简单的多。综上所述,筝与筑有着不可分割的渊源关西,筝是由筑发展而来的,筑之源即筝之源,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姜,筝筑是同源的。
3、蒙恬造筝
据《隋书·音乐志》载:“筝,十三弦,所谓秦声,蒙恬所造。”但刘朐在《旧唐书.音乐志》中记载:“筝,秦声也,相传蒙恬所造,非也!”公元前237年(始皇十年),秦宰相李斯上书劝秦始皇收回他对客卿们下的逐客令的《谏逐客书》中说:“夫击瓮叩缶,弹筝博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声也。”这在时间上比蒙恬发迹之初早了十六年。所以蒙恬造筝的说法是靠不住不的。
至于蒙恬改革筝的说法倒是有可能的。
清朝著名的训诂学家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记载:“古筝五弦,施于竹,如筑。秦蒙恬改为十二弦,变形如瑟,易竹于木,唐以后为十三弦。"这一段文字记述了蒙恬曾改革了筝。
从历史材料看,早期筝与筑更为类似:都是筑身,都是竹制,棒状、细颈、都是五弦。
总之,筝很可能来源于一种大竹筒制作的五弦或少于五弦的简单乐器。年代当在春秋战国时期或春秋战国之前,不可能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的秦代。筝、筑、瑟的关系,既不是分瑟为筝,也不是由筑演变为筝,而很可能是筝筑同源,筝瑟并存。五弦竹制筝演变为十二弦木制筝,筑身筒状共鸣结构演变为瑟身长匣形共鸣结构,可能是参照了瑟的结构而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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