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
1、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
(1)普遍性原理
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 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客观性原理
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的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联系强加给事物。
(3)因果联系原理
事物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因果之间既有先行后续,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与结果相互区别相互联系。
(4)哲学原理
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5)关系原理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6)辩证关系原理
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2、辩证唯物主义(即现代唯物主义)的定义:是卡尔·马克思、弗里德里希·冯·恩格斯批判地吸取德国古典哲学--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机械唯物论的‘基本内核’,在总结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基础上创立的一套系统科学的逻辑理论思维形式。辩证唯物主义(dialecticalmaterialism)辩证唯物主义(辩证唯物论)是马克思主义的一种哲学理论,是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机地统一起来的科学世界观。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它是唯物主义的高级形式。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在本质上是物质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世界是按照它本身所固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促使事物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此,事物的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的规律,是物质世界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最根本的规律。
3、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派系繁多,相互 斗争、相互 推翻。全部 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争论的焦点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分两个方面:一方面, 思维与 存在谁是第一性的问题,凡是认为存在是思维的反映,思维是第一性的属于 唯心论学派,凡是认为思维是派生的,存在是第一性的属于 唯物论各种 学派。另方面,思维与存在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 现实世界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回答形成了 可知论和 不可知论,但绝大多数哲学家作了 肯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