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办都撤销了吗?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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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规定,是全部予以撤销。
2、还是存在部分驻京办以其他的形式、名义存在。
3、此问题确实不知道该如何作答,驻京办太多了,省市县三级甚至镇一级的政府都设有驻京办;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企事业单位等都有设立驻京办的可能,不可能全都撤销的。
驻京办事处(In Peking office ;BJO)是经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由它下面的驻京办事处管理司直接负责管理的这么一个机构。驻京办涵盖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特区的驻京机构,而所谓特区,并非传统意义上深圳等经济特区,而是经过特别批准的地区。
驻京办是当地政府驻北京的办事机构,属于政府派出机构。通常驻京办级别是低设高配,驻京办负责人一般是政府行政长官助理,或是商务部门、发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是发展对外联络、招商引资、向国家部门的争资跑项活动以及当地官员来访的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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