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君权与相权关系的处理上,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分别采取了怎样的措施?
我国古代君权与相权的发展趋势是,君权逐渐加强至明清时期达到顶峰,而相权不断削弱至明代宰相一职被废除,具体如下图。
秦始皇:秦朝的政治制度是皇权至高无上的中央集权制。秦始皇登基之后,废除了分封制,设置了一套中央到地方的郡县制和官僚制。在中央设立了三公九卿制度,其中三公是指丞相(总领国政)、太尉(最高军事长官)、御史大夫(监察百官)。这个时候严重的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矛盾,君权和相权的矛盾相对不那么时显。
汉武帝:汉朝的政治制度本是“汉承秦制”,汉初,丞相位尊权重,但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君权与相权的矛盾日益凸显,越是强大的帝王越是想将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到了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时代,除了频繁更换丞相,其在位期间因各种原因任免了十三任丞相,平均任职时间不到三年,而下狱死的人占了一半,甚至设置了“中朝”来压制相权。
唐太宗:唐朝设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即中书省、尚书省和门下省,通过三省的互相牵制来分散相权。一个政令的形成,先由诸宰相在设于中书省的政事堂举行会议,形成决议后报皇帝批准,再由中书省以皇帝名义发布诏书。诏书发布之前,必须送门下省审查,门下省认为不合适的,可以拒绝“副署”。诏书缺少副署,依法即不能颁布。只有门下省“副署”后的诏书才成为国家正式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将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宋太祖:宋朝宰相下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相权一分为三,便于皇帝总揽大权。
1. 秦始皇:他采取了两个主要措施来限制相权。首先,他废除了丞相制度,将权力直接分配给皇帝。其次,他设置了御史大夫这一职位,负责监察百官,以此来牵制相权。
2. 汉武帝:他设立了“中朝”,这一决策机构直接听命于皇帝,从而限制了丞相的决策权。此外,他还设立了刺史和司隶来管辖地方,确保中央命令的实行。
3. 唐太宗:他在政事堂设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的长官都称为丞相。然而,这种设计进一步分解了丞相的权力,使相权不再集中于一人之手。此外,他还通过设立节度使等职位,将地方行政权力收回中央,加强了皇权。
4. 宋太祖:他采取了多种措施来分割相权。首先,他设立了参知政事等官职来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其次,他设立了枢密院来分割宰相的军权。此外,他还设立了三司使来分割宰相的财权。这样,相权被大大削弱,皇权得到了加强。
总的来说,这四位皇帝都在处理君权与相权的关系上采取了措施,以加强皇权和削弱相权。他们的具体措施包括废除丞相制度、设立御史大夫、设立中朝、设立刺史和司隶、设立节度使、设立三省六部制以及设立参知政事等官职。这些措施都反映了中国历史上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和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