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的业务包括
投资银行主要有三大类业务:股权业务、债权业务、财务顾问业务。
股权业务包括帮助企业IPO及其他大宗交易。债权业务属于固定收益类业务,包括公司债、企业债等。财务顾问业务与前两个以承销为主的业务不同,主要为企业提供具体的金融咨询服务。三类不同的业务有一个共同的业务本质,就是在金融市场上进行资源配置。
帮助需要资金的项目方找到资金,帮助寻找项目的资本方找到合适的项目。投行作为中介推动社会资源配置,如同润滑剂一样,在农业社会向现代商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投行内部主要有四个业务部门,投资银行部、销售部、交易部和研究部。
投资银行家凭借专业的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帮助客户挖掘出有可能连客户自己都意识不到的需求。投资银行家分为Coverage banker和Execution banker两大类,前者以承揽业务为主,后者以执行为主。
交易方式:
1、经纪交易。
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中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为做市商,在证券承销结束之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并维持市场价格的稳定。作为经纪商,投资银行代表买方或卖方,按照客户提出的价格代理进行交易。
作为交易商,投资银行有自营买卖证券的需要,这是因为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必须要保证这些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此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无风险套利和风险套利等活动。
2、私募发行。
证券的发行方式分作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前面的证券承销实际上是公募发行。私募发行又称私下发行,就是发行者不把证券售给社会公众,而是仅售给数量有限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
私募发行不受公开发行的规章限制,除能节约发行时间和发行成本外,又能够比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相同结构的证券给投资银行和投资者带来更高的收益率,所以,近年来私募发行的规模仍在扩大。但同时,私募发行也有流动性差、发行面窄、难以公开上市扩大企业知名度等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