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收入的会计分录
取得收入的会计分录如下:
1、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已销售商品所对应的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3、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的处理:
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4、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售价×适用税率)。
5、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该账户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且期末无余额。
收入的确认条件:
1、是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
2、利益流入是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而取得。
3、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包括代收的款项。
主营业务收入指的是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
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