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年轮为题写一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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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的年轮如今已成为科学家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通过年轮,人们不仅可以测定许多事物发生的年代,测知过去发生的地震、火山爆发和气候变化,而且还可以推断未来。美国新墨西哥州的印第安人村庄,17世纪的一幅油画,中世纪俄国城市的街道……它们之间似乎风马牛不相及,可是现在它们正在被一个新的科学研究领域联系起来。这个领域就是对树木年轮的研究。过去真正注意年轮的只有进行雕刻和制作木器的手工艺人,但是人类的天赋、先进的分析以及命运之神的青睐,使年轮成为人类学乃至环境保护学等许多学科研究的对象。http://baike.baidu.com/view/78254.htm
你先去了解年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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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轮的记忆
如果说生命是一棵树,那么爱就是树密密的年轮,随着岁月的流逝,一点点长成参天的记忆。
——————题记
《妈妈最爱吃鱼头》这篇文章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吧,记得我第一次读时,泪流满面。作者的母亲、爱人为了能把鱼肚子肉让给自己的孩子吃而推说自己最爱吃鱼头。而在我的记忆中妈妈连鱼头都不爱吃,只爱吃鱼鳃。小时候家里穷,每次买的鱼都很小,妈妈把鱼洗得干干净净,鱼鳃部分更是反复冲洗,也不去掉鱼鳍、鱼鳞,剖开、切好后就放到锅里煮给我们吃,当然也会按照我们南方人的习惯,放上很多辣椒。吃饭的时候妈妈总会往爱吃鱼的爸爸碗里夹上几块,然后又将剩下的鱼肉小心的去掉刺平分在我和弟弟的碗里。鱼头是我的最爱,自然也归我。但每次妈妈夹给我之前,定会将鱼鳃挖出自己吃。除此之外,留给妈妈的还有骨头密集的鱼尾,上面的尾鳍自然也会和鱼鳃一样进入妈妈的腹中。这一幕,在我的童年反复上演,当时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可时至今日,当我也做了妈妈,想着当年手头拮据的妈妈嚼鱼鳃和鱼鳍的一幕幕,就忍不住想流泪。那夹到我们碗里的块块是去掉刺的爱呀。可是,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却直到现在才明白。
如果说妈妈留给我童年的印象是为一家人生活安排而紧蹙的双眉,那么爸爸留给我更多的就是屁股上鲜红的印章。小时候的我非常调皮,于是挨打便成了家常便饭。生性倔强的我从来不肯低头认错,即便是打疼了,也只是流泪,咬紧牙关绝不哭出声。这令本来就脸红脖子粗的爸爸更加生气,一个个巴掌下来,我立刻体会到了皮肤极速膨胀和迅速升温的滋味。也许是挨打的次数太多,成年后却不容易记起每一次的细节。但是有一件事,不但未随岁月的流逝而模糊,反而经常在我脑海浮现。它是那么清晰,就如昨日。
那是我上初二的时候,有一天傍晚放学归来,推开门就见爸爸朝我嘿嘿的笑,还一个劲地瞅着我的脚。早已习惯爸爸的训斥,今天忽然见到笑脸相迎,我一时不知所措。一会儿,爸爸变戏法似的,把一双塑料凉鞋送到我面前:“试试看合不合脚。”哇,好漂亮,平跟,网状,淡蓝的颜色,看上去秀气而雅致。我一时惊讶得说不出话,要知道,家里刚盖了房子,生活艰苦得很,别说添置衣物,就是一日三餐,妈妈都是一个钱掰成两个用。“怎么,不喜欢?”爸爸见我发愣,忙问。“喜……喜欢,你——为我买的?“是的,我们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转换经营项目,鞋子全部削价处理,爸爸就给你买了一双。”说完就把我按在椅子上,俯下身子给我试鞋,望着爸爸那已夹着几根银丝的乱发,泪水在我眼里直打转。爸爸行伍出身,他是一个衣服直到穿烂也不认识是自己的粗心人哪。可是今天,他却为我买鞋子了,2元钱啊。
虽说2元钱就在当时也不算很贵,可时至今日,每每想起这件事,涌上我心头的还是感动。那张因鞋子合脚而乐开花的男人的脸,更是深深地烙进了我的记忆。有了父爱这双鞋,我想,漫漫人生,我是定然不会走错的。
参加工作后,每每送爸妈礼物,我总会首选鞋子。我想没有什么比装着女儿爱的鞋子更能让他们走好舒适平坦的晚年路的。
你先去了解年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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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轮的记忆
如果说生命是一棵树,那么爱就是树密密的年轮,随着岁月的流逝,一点点长成参天的记忆。
——————题记
《妈妈最爱吃鱼头》这篇文章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吧,记得我第一次读时,泪流满面。作者的母亲、爱人为了能把鱼肚子肉让给自己的孩子吃而推说自己最爱吃鱼头。而在我的记忆中妈妈连鱼头都不爱吃,只爱吃鱼鳃。小时候家里穷,每次买的鱼都很小,妈妈把鱼洗得干干净净,鱼鳃部分更是反复冲洗,也不去掉鱼鳍、鱼鳞,剖开、切好后就放到锅里煮给我们吃,当然也会按照我们南方人的习惯,放上很多辣椒。吃饭的时候妈妈总会往爱吃鱼的爸爸碗里夹上几块,然后又将剩下的鱼肉小心的去掉刺平分在我和弟弟的碗里。鱼头是我的最爱,自然也归我。但每次妈妈夹给我之前,定会将鱼鳃挖出自己吃。除此之外,留给妈妈的还有骨头密集的鱼尾,上面的尾鳍自然也会和鱼鳃一样进入妈妈的腹中。这一幕,在我的童年反复上演,当时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可时至今日,当我也做了妈妈,想着当年手头拮据的妈妈嚼鱼鳃和鱼鳍的一幕幕,就忍不住想流泪。那夹到我们碗里的块块是去掉刺的爱呀。可是,这么简单的道理我却直到现在才明白。
如果说妈妈留给我童年的印象是为一家人生活安排而紧蹙的双眉,那么爸爸留给我更多的就是屁股上鲜红的印章。小时候的我非常调皮,于是挨打便成了家常便饭。生性倔强的我从来不肯低头认错,即便是打疼了,也只是流泪,咬紧牙关绝不哭出声。这令本来就脸红脖子粗的爸爸更加生气,一个个巴掌下来,我立刻体会到了皮肤极速膨胀和迅速升温的滋味。也许是挨打的次数太多,成年后却不容易记起每一次的细节。但是有一件事,不但未随岁月的流逝而模糊,反而经常在我脑海浮现。它是那么清晰,就如昨日。
那是我上初二的时候,有一天傍晚放学归来,推开门就见爸爸朝我嘿嘿的笑,还一个劲地瞅着我的脚。早已习惯爸爸的训斥,今天忽然见到笑脸相迎,我一时不知所措。一会儿,爸爸变戏法似的,把一双塑料凉鞋送到我面前:“试试看合不合脚。”哇,好漂亮,平跟,网状,淡蓝的颜色,看上去秀气而雅致。我一时惊讶得说不出话,要知道,家里刚盖了房子,生活艰苦得很,别说添置衣物,就是一日三餐,妈妈都是一个钱掰成两个用。“怎么,不喜欢?”爸爸见我发愣,忙问。“喜……喜欢,你——为我买的?“是的,我们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转换经营项目,鞋子全部削价处理,爸爸就给你买了一双。”说完就把我按在椅子上,俯下身子给我试鞋,望着爸爸那已夹着几根银丝的乱发,泪水在我眼里直打转。爸爸行伍出身,他是一个衣服直到穿烂也不认识是自己的粗心人哪。可是今天,他却为我买鞋子了,2元钱啊。
虽说2元钱就在当时也不算很贵,可时至今日,每每想起这件事,涌上我心头的还是感动。那张因鞋子合脚而乐开花的男人的脸,更是深深地烙进了我的记忆。有了父爱这双鞋,我想,漫漫人生,我是定然不会走错的。
参加工作后,每每送爸妈礼物,我总会首选鞋子。我想没有什么比装着女儿爱的鞋子更能让他们走好舒适平坦的晚年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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