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分为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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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霄霄律师
2023-02-21 · 超过5050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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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是在1986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58.382 GB6441—86(国家标准局1986年5月31日发布 1987年2月1日起实施)。4.1轻伤 指损失工作日为1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4.2重伤 指损失工作日为105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6000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4.3 死亡 指损失工作日为6000工作日以上(含6000工作日)的失能伤害。事故分类分为:伤亡事故、损失工作日、暂时性失能伤害、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永久性全失能伤害六类。 危险、危害因素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化学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或窒息、其他伤害。 UDC 658.382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由国家标准局1986年5月31日发布、1987年2月1日起实施。

法律客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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