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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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如下: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证件。
2、军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人证件、《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身份证未办理、丢失、损毁、过期的,已编制有身份证号的,在《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注明“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已编制公民身份证号”。
身份证未办理、丢失、损毁、过期的,未编制有身份证号的,在《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注明“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未编制公民身份证号”。
军人证件损毁、过期、信息与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应更换军人证件或身份证,且新军人证件、新身份证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信息一致。
军人证件损毁、过期、信息与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无法更换军人证件的,提交原军人证件,同时提交按照登记处标准格式填写,且加盖《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政治机关印章的证明,证明填写信息与《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信息一致。
无法提交军人证件的,不予受理。
3、港澳台居民: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往来大陆通行证。
4、华侨及外国人: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
5、结婚登记时为内地居民,现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提交户口注销证明。
结婚登记时为内地居民,现为外国人,提交户口注销证明,提交所在国或该国驻华使馆出具的入籍证明。
结婚登记时为华侨,现为外国人,提交所在国或该国驻华使馆出具的入籍证明。
上述情况以外的身份变更,需补领结婚证再办理离婚。
6、外国人及华侨护照更换的,新护照上无法体现原护照号的,提交原护照或有权机关出具的护照号变更证明。
7、双方的两本结婚证。
结婚证丢失一本的,可只提供一本,并做书面声明。
两本结婚证均丢失的,提交原结婚登记查档证明,并做书面声明。
8、三份离婚协议书。
9、翻译人员陪同的,提交翻译人员身份证、翻译人员亲笔签字的承诺已将相关内容如实翻译的承诺书,以上证件复印件、文书原件存档。
10、双方每人两张二寸近期免冠单人证件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证件。
2、军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人证件、《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身份证未办理、丢失、损毁、过期的,已编制有身份证号的,在《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注明“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已编制公民身份证号”。
身份证未办理、丢失、损毁、过期的,未编制有身份证号的,在《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注明“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未编制公民身份证号”。
军人证件损毁、过期、信息与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应更换军人证件或身份证,且新军人证件、新身份证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信息一致。
军人证件损毁、过期、信息与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无法更换军人证件的,提交原军人证件,同时提交按照登记处标准格式填写,且加盖《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政治机关印章的证明,证明填写信息与《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信息一致。
无法提交军人证件的,不予受理。
3、港澳台居民: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往来大陆通行证。
4、华侨及外国人: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
5、结婚登记时为内地居民,现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提交户口注销证明。
结婚登记时为内地居民,现为外国人,提交户口注销证明,提交所在国或该国驻华使馆出具的入籍证明。
结婚登记时为华侨,现为外国人,提交所在国或该国驻华使馆出具的入籍证明。
上述情况以外的身份变更,需补领结婚证再办理离婚。
6、外国人及华侨护照更换的,新护照上无法体现原护照号的,提交原护照或有权机关出具的护照号变更证明。
7、双方的两本结婚证。
结婚证丢失一本的,可只提供一本,并做书面声明。
两本结婚证均丢失的,提交原结婚登记查档证明,并做书面声明。
8、三份离婚协议书。
9、翻译人员陪同的,提交翻译人员身份证、翻译人员亲笔签字的承诺已将相关内容如实翻译的承诺书,以上证件复印件、文书原件存档。
10、双方每人两张二寸近期免冠单人证件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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