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到底是不是被冤枉的
秦桧是否被冤枉,需要根据具体的历史背景和事实进行评价。
作为历史人物,秦桧的评价一直存在争议。他曾在南宋时期担任宰相,但因为他的政治手段和对岳飞的打压而被人诟病。他还曾在金朝入侵时投降,并被认为是南宋灭亡的罪魁祸首之一。
然而,也有人认为秦桧并不是被冤枉的。他在南宋时期确实做出了一些有益于国家的事情,如推行科举制度、加强边防等。此外,他在处理岳飞之事时也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岳飞的野心过于强烈,可能会对国家的稳定造成威胁。
总之,秦桧是否被冤枉,需要根据具体的历史背景和事实进行评价。无论如何,他的行为和决策都对南宋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秦桧的介绍
秦桧(1090年—1155年11月18日),字会之,生于黄州,籍贯江宁(今江苏南京)。南宋初年宰相、奸臣,主和派、投降派的代表人物。
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进士及第,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为挞懒信用。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回到临安,力主宋金议和。绍兴元年(1131年),擢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职,绍兴八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亡,时年66岁,追赠申王,谥忠献。开禧二年(1206年),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嘉定元年(1208年),史弥远执政后又恢复其王爵和谥号。宝祐二年(1254),理宗赵昀又召“太常厘正秦桧谥”,最终定谥“缪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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