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流程
医保报销流程分两种情况:本地医保报销、异地医保报。
1、本地医保报销
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可直接使用医保卡在医疗机构结算窗口进行报销结算。
2、异地医保报
销若参保人在本市医疗机构难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填写异地转院申请表,报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若参保人在异地突发急病需住院治疗的,可在入院后及时(一般为三天内)向市医保中心的电话备案,转院和异地急诊医疗费用还需要参保人先个人自付,出院后前往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即可,建议一个月之内办理好报销手续。
医保报销注意事项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
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