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己安装完成,还有10%款项发票没有,可以列入固定资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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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常的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了生产、销售或提供服务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例如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在您描述的情况下,设备已经安装完成,但还有10%的款项发票没有收到,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将其列入固定资产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设备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给了企业?如果设备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企业,那么该设备就可以被视为企业的资产,可以列入固定资产。
设备的成本是否已经全部支付?如果还有10%的款项发票没有收到,那么设备的成本并没有完全支付,此时可以考虑将其先计入“在建工程”或“预付账款”等科目,待款项支付完成后再转为固定资产。
设备是否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如果设备的使用年限不超过一年,或者虽然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但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例如不具备实物形态或仅为临时租赁,那么就不应该将其列入固定资产。
综上所述,如果设备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企业,且设备的成本已经全部支付,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那么可以考虑将其列入固定资产。如果还有未支付的款项发票,可以在固定资产价值中扣除。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最好在咨询财务专业人士的意见后再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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