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
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如下: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纹身,不合格。
第五条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十一条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如下:
1、心率在每分钟60次以上;
2、血压在高压140/90毫米汞柱以下;
3、无色盲、色弱;
4、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
5、无听力障碍。
1、双侧耳语听力均在3米以内。
2、每眼裸视力低于4.5 (1.0)。
3、色弱。
4、色盲。
5、①男性身高低于165厘米,体重低于45公斤;②女性身高低于160厘米,体重低于45公斤;③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或者一肢残废(含肢体功能障碍)。
6、嗅觉迟钝或丧失者;
7、口吃;
8、有明显文身或刺字者(公安机关办案需验证);
9、有精神病史和癫痫病史;
10、有传染病(如肝炎等)和其他严重疾病者,不宜从事公安工作。
11、男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参加体检;女不得穿短裙、连裤袜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