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必须出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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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可以选择不出去的。
目前按办学主体分为两类:
一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外国高校同中国高校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又分为独立法人(如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等大学);非独立法人(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密苏里学院 等大学)两种。
二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中外合作办学者不设立专门的教育机构,而是直接在某个大学的某一学科或某个专业直接开展合作。如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等。
按办学形式也可分为两类:
一是学历教育(计划内招生),即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统一填报志愿,毕业后可获得由中方或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教育部承认且认证的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可以获得报到证(院校和专业都在招生计划册内)。
二是非学历教育(计划外招生),即学校采取自主招生方式招收的学生。学生无须填报考高志愿,只需参加学校自己举办的自主招生考试即可。完成课程后一般会获得写实性证书/课程结业证书等,而非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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