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法律援助?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2013-09-17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
8.请求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
9.主张因家庭暴力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刑案3种情况可求援助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申请法律援助4条件
申请法律援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北京市户口或者在北京市务工且持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
2.代理他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法院及其他机构管辖的;
4.本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
衡量经济困难有4标准
城镇居民经济困难的标准:
1.法律援助申请人的经济困难标准依申请人是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来确定。具体标准以申请人住所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当年公布的标准额度为准。
2.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3.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为法律援助申请人证明其经济困难的书面凭证。尚未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自然灾害期间正在接受国家救济的灾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由申请人住所地的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申请人经济困难的证明。
4.对于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申请人,无需对申请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如何提出申请:
属于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该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受理并组织实施,即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指定律师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
非指定辩护的刑事诉讼案件和其他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向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2)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3)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
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即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一)一般条件。一般条件是对中国公民普遍适用的条件,它是指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特殊条件。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范围
涉及下列法律事项,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刑事案件;(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法律事项;(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拓展资料
法律援助的重要意义
法律援助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其战略意义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第二,法律援助是依法治国得以实现的有力保证。
第三,法律援助有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第四,法律援助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五,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官网 法律援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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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援助的特点
(一)法律援助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二)如果被告人的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与法律援助冲突的,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尤其确定辩护人人选。
(三)法律援助适用于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整个诉讼过程。
(四)法律援助只能由律师担任,其他人不得担任。
一、法律援助的类别
(一)依申请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依职权通知法律援助:在具备法定情形时,有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直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通知具有强制性,一旦具备了法定情形,法律援助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指派律师。
二、法律援助的对象
(一)应当通知法律援助的对象:盲聋哑人、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未成年人、在境外的缺席被告人(只有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死刑复核案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执行期间又犯罪的应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
(二)可以通知法律援助辩护的对象:共同犯罪案件中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够成犯罪的、有必要指派律师辩护的其他情形。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