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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6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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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物乱贺理、化学与心理学)2个专业大类,招收自主招生的考生。
报名基本条件:考生应具有相应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对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浓厚兴趣,已有较扎实的知识积累或学术训练,有深入或创新的见解,在相关学科竞赛、征文或创新活动中有出色表现。全面实施“宽口径招生”改革。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时,报名、初选、复试、确定资格生均直接与具体专业挂钩;填报高考[微博]志愿和录取时,按宽口径招生方案(即上表中的专业大类)执行;入校后分流专业时,直接分配到相应专业。
报名程序
哗消派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桥巧考生,均可报名。报名时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所有报名环节并邮寄报名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以便打印。
(2)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相应专业学习研究经历、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由考生本人手书,字数不超过1500字。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表
(4)推荐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实名提供的推荐材料;内容除陈述对被推荐人在相关专业领域学习、研究、社会实践状况的意见外,还需包括推荐人的简介。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中国人民大学[微博]2015年自主招生推荐表》(下载链接)。
推荐材料须经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由推荐人本人邮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推荐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20日(以我校本科生 招生办公室接收时间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推荐表”字样。建议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挂号信。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推荐材料恕不退 还。
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我校可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高中相关课程任课教师评价意见:所报专业相关的高中课程任课教师对考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评价意见。各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高中课程详见《各专业考核形式及主要考核内容表》。
(6)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获奖证明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材料、发表作品等。
注:以上(1)、(2)、(3)、(5)为必须提供的材料。(1)、(3)、(5)、(6)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所有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未入学的,我校将向所在中学通报并取消其报名、考试、预录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3.材料装订和邮寄要求
请考生将以上除(4)以外的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自主招生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报名材料的截 止日期为2015年3月20日(以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时间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建议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挂号 信。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基本条件:考生应具有相应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对相关学科领域具有浓厚兴趣,已有较扎实的知识积累或学术训练,有深入或创新的见解,在相关学科竞赛、征文或创新活动中有出色表现。全面实施“宽口径招生”改革。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时,报名、初选、复试、确定资格生均直接与具体专业挂钩;填报高考[微博]志愿和录取时,按宽口径招生方案(即上表中的专业大类)执行;入校后分流专业时,直接分配到相应专业。
报名程序
哗消派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桥巧考生,均可报名。报名时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所有报名环节并邮寄报名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以便打印。
(2)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相应专业学习研究经历、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由考生本人手书,字数不超过1500字。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表
(4)推荐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实名提供的推荐材料;内容除陈述对被推荐人在相关专业领域学习、研究、社会实践状况的意见外,还需包括推荐人的简介。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中国人民大学[微博]2015年自主招生推荐表》(下载链接)。
推荐材料须经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由推荐人本人邮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推荐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20日(以我校本科生 招生办公室接收时间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推荐表”字样。建议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挂号信。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推荐材料恕不退 还。
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我校可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高中相关课程任课教师评价意见:所报专业相关的高中课程任课教师对考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评价意见。各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高中课程详见《各专业考核形式及主要考核内容表》。
(6)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获奖证明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材料、发表作品等。
注:以上(1)、(2)、(3)、(5)为必须提供的材料。(1)、(3)、(5)、(6)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所有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凡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未入学的,我校将向所在中学通报并取消其报名、考试、预录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3.材料装订和邮寄要求
请考生将以上除(4)以外的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自主招生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报名材料的截 止日期为2015年3月20日(以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时间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建议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挂号 信。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201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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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由于现在人大的自主招生还没出来,,只能给你北科大的自主招生程序了。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北京科技大学2011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通过“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
3、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者”奖项者;
4、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5、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或省级示范性高中重点推荐的综合素质高、有突出特长(文艺、体育特长除外)和培养潜能(有相关材料可以证明)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优先考虑我校的生源基地校。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纳入学校预留计划中,招生范围:理工类专业面向全国;文史类专业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江苏。
三、推荐程序
1、网上报名: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氏行明,网上报名时间从2010年11月25日起,到12月20日止。学生须登录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stb.edu.cn),点击 “网上报名”,按要求注册为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用户,登陆报名系统的页面,按要求歼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北京科技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2、中学推荐:从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网打印的《北京科技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加盖公章)、评语和推荐意见,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须中学加盖公章)、作品、论文等装订成册(A4标准),在12月22日之前以特快专递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学生可从我校招生网上查询推荐材料是否寄达(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3、学生网上报名时应结合带桐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请参照我校招生网上【招生计划】中2010年招生计划分省公布的专业及我校2011年招生专业目录)。若偏离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将对其志愿进行调整。我校将在网上通知初审合格者被认定的专业,初审合格者将依据我校认定的专业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于2011年1月5日在我校网上查询;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由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上述五所高校中的一所并在该校参加笔试和面试,面试由各校自行安排。
3、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类型和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5、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书,资格认定书上将明确注明认定的专业和优惠政策。
6、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入选学生若在高考志愿中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或在专业志愿中放弃资格认定书认定的专业,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
7、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特别优秀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其他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上级文件要求投档分数线按我校在当地已公布的同批次本科招生计划数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一、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
3、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者”奖项者;
4、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5、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或省级示范性高中重点推荐的综合素质高、有突出特长(文艺、体育特长除外)和培养潜能(有相关材料可以证明)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优先考虑我校的生源基地校。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纳入学校预留计划中,招生范围:理工类专业面向全国;文史类专业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江苏。
三、推荐程序
1、网上报名: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氏行明,网上报名时间从2010年11月25日起,到12月20日止。学生须登录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stb.edu.cn),点击 “网上报名”,按要求注册为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用户,登陆报名系统的页面,按要求歼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北京科技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2、中学推荐:从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网打印的《北京科技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加盖公章)、评语和推荐意见,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须中学加盖公章)、作品、论文等装订成册(A4标准),在12月22日之前以特快专递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学生可从我校招生网上查询推荐材料是否寄达(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3、学生网上报名时应结合带桐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请参照我校招生网上【招生计划】中2010年招生计划分省公布的专业及我校2011年招生专业目录)。若偏离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将对其志愿进行调整。我校将在网上通知初审合格者被认定的专业,初审合格者将依据我校认定的专业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于2011年1月5日在我校网上查询;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由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上述五所高校中的一所并在该校参加笔试和面试,面试由各校自行安排。
3、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类型和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5、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书,资格认定书上将明确注明认定的专业和优惠政策。
6、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入选学生若在高考志愿中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或在专业志愿中放弃资格认定书认定的专业,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所学校。
7、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特别优秀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其他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上级文件要求投档分数线按我校在当地已公布的同批次本科招生计划数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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