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流流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
长江干流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青海、西藏、云南、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
整个长江流域,涉及中国17个省、自治区和2个直辖市。长江干流流经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长江一级水系流经的省份,除以上省份外,还有贵州、浙江、陕西、甘肃、广西。不被长江干流和一级支流流经,但有区域属于长江流域的有河南、福建、广东。
全境属于长江流域的:上海、重庆。全境几乎全部位于长江流域的有:四川、湖北、湖南、江西。省会腹地位于长江流域的有:浙江、江苏、安徽、云南、贵州。被长江干流穿过,属于长江源区的:青海。被长江干流穿过,属于长江流域边缘的:西藏。
长江简介:
长江(the Changjiang River/the Yangtze River),属太平洋水系,是中国第一大河,长江干流自西而东横贯中国中部,数百条支流辐辏南北,全长6363千米,一说有6397千米(安徽省人民政府数据),6403千米(三江源国家公园网站),6380千米(《话说长江》数据),一般用6300余千米较为合适。
长江发源于青海省西南部、青藏高原上的唐古拉山脉主峰各拉丹冬雪山,曲折东流,最后注入东海。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5,年入海水量9513亿立方米,占全国河流总入海水量的1/3以上。流经中国青藏高原、横断山区、云贵高原、四川盆地、长江中下游平原,流域绝大部分处于湿润地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