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厅长是什么级别
按照我国公安系统惯例,公安厅厅长的级别是正厅级。
公安系统是我国一个重要的职务,因而这一职务向来是高配。一个省公安厅长,除了是本省公安厅长外,也可以是本省的副省长,并且还兼任本省的政法委副书记。除了兼任职务外,省公安厅长还会兼任公安系统的党委书记。
这样一来的话,原本正厅级职务的公安厅长,由于兼任了其他职务,并且其他职务还是副部级。因而,公安厅长就变成了副部级,并且授予的还是一级警监警衔。除此之外,直辖市或者重要省份的公安厅长,级别可能会酌情提升。譬如直辖市的公安厅长,级别可能就副总警监,并且兼任直辖市副市长等职务。
不过,就行政级别而言普通省份的公安厅长与直辖市公安局长是一样的,就警衔而言,副总警监级别的警衔自然要高于后者。无论是直辖市的公安局长还是还是普通省份的公安厅长,他们的警号都是000001。
省公安厅厅长和省高院院长的比较:
省公安厅厅长由副省长兼任,是副省级。省高院院长也是副省级,但在省领导排名中,副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列省高院院长之前。就权力而言,省公安厅厅长和省高院院长旗鼓相当,均各行其责。
省公安厅是省政府下设的公安工作职能部门,受省政府、公安部双重领导。省公安厅跟省高院一样,在党内均受省政法委的领导,在依法审判环节,省高院院长拥有实权。在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侦破案件等环节,副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拥有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