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专业
呃~~~那个~~啥~~~~我是09年浙江的新生专业是机械设计制造极其自动化因为以后就业的关系~~~~想要转专业到电气工程极其自动化请问难度大么具体要什么条件最好转过的人出...
呃~~~那个~~啥~~~~我是09年浙江的新生 专业是机械设计制造极其自动化 因为以后就业的关系~~~~想要转专业 到电气工程极其自动化 请问 难度大么 具体要什么条件 最好转过的人出来回答下 不要随便敷衍我 人生大事
展开
3个回答
2013-09-19
展开全部
记得采纳我哦~ 有2点
1,你实在在本专业学不下了
2,你学习必须要比较好,不然没人理你
一般在大一下学期转吧 你必须有充足的理由
如果理由不行的话得有关系有熟人
要转的话先找辅导员吧 河南理工大学关于办理转专业、转学
第一条 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继续学习者; 2、确有专业特长者;3、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第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允许转专业: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及专科升本科的学生)及以上的;3、正在休学的;4、属于定向培养的;5、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6、文科转理工科的;7、女生转入不招收女生专业的;8、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9、因教学计划与安排不能相互衔接的;10、其它无正当理由的。第三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有特殊坦凯情况,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者,可以申请转学。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让悉唤一者,不允许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由低批次录取学校转入高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4、应予退学的;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第五条 申请转专业、转学的学生均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下列规定办理:1、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须经转出和转入院(系)院长(主任)同意,教务处处长审批,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2、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出学校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书面回复两校同意转学后,再由两校办理转出转入手续。转出学校提交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材料包括:学生申请书、学生原始录检表、转出校同意函、拟转入校同意函、学生成绩单、学生表现鉴定书、学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书等。3、凡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的学生,需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再由转入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转学,由转入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函复转出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后,同时抄送两校,由两校办理转出转入手续。4、学生转学手续,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办理完毕。校内转专业仅限于大学一年级的第二学期开学初一周内受理,逾期不予办理。5、学生转专业、转学后,须进行网上选课。若网上集中选课时间已结束,则学生本人需写出书面的选课申请,经学生所在院(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报教务处主管处长审批后方可办理选课手续。转专业学生在选课前需要先注销原已选定的课程。第三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转学后,须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分,方可毕业。转专业以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如果相应课程要求等同于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陆喊程要求,则转专业后学分仍然有效,若低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的要求,则学分无效,必须重修。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所缺的该专业计划规定的学分,由学生本人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否则不能毕业。 http://jwc.hpu.edu.cn/jwc/news.jsp?id=102
1,你实在在本专业学不下了
2,你学习必须要比较好,不然没人理你
一般在大一下学期转吧 你必须有充足的理由
如果理由不行的话得有关系有熟人
要转的话先找辅导员吧 河南理工大学关于办理转专业、转学
第一条 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继续学习者; 2、确有专业特长者;3、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第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允许转专业: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及专科升本科的学生)及以上的;3、正在休学的;4、属于定向培养的;5、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6、文科转理工科的;7、女生转入不招收女生专业的;8、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9、因教学计划与安排不能相互衔接的;10、其它无正当理由的。第三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有特殊坦凯情况,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者,可以申请转学。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让悉唤一者,不允许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由低批次录取学校转入高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4、应予退学的;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第五条 申请转专业、转学的学生均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下列规定办理:1、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须经转出和转入院(系)院长(主任)同意,教务处处长审批,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2、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出学校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书面回复两校同意转学后,再由两校办理转出转入手续。转出学校提交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材料包括:学生申请书、学生原始录检表、转出校同意函、拟转入校同意函、学生成绩单、学生表现鉴定书、学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书等。3、凡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的学生,需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再由转入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转学,由转入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函复转出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后,同时抄送两校,由两校办理转出转入手续。4、学生转学手续,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办理完毕。校内转专业仅限于大学一年级的第二学期开学初一周内受理,逾期不予办理。5、学生转专业、转学后,须进行网上选课。若网上集中选课时间已结束,则学生本人需写出书面的选课申请,经学生所在院(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报教务处主管处长审批后方可办理选课手续。转专业学生在选课前需要先注销原已选定的课程。第三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转学后,须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分,方可毕业。转专业以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如果相应课程要求等同于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陆喊程要求,则转专业后学分仍然有效,若低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的要求,则学分无效,必须重修。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所缺的该专业计划规定的学分,由学生本人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否则不能毕业。 http://jwc.hpu.edu.cn/jwc/news.jsp?id=102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