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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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中央官制

秦汉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三公九臣制度。这三位王子是首相、玉石大夫和泰中尉。他们负责管理、监督和军事事务。九清是中央各部门的行政长官。他经常是九清的首领。他负责宫殿的礼仪和文化教育。郎仲龄负责守卫宫门,担任首席保镖,上尉是宫门护卫官。

太浦掌管皇帝的战车和马匹,以及国家马匹管理局;庭中尉是中央政府的最高司法官员;典当行负责国家事务和法庭工作;族长掌管皇室事务。国税局;治谷子的职责是征收盐铁谷地租税和国家财政收支;少妇负责海赤泽地税和政府手工业供给皇室。

魏晋中央官制

九级中正制度是由世家弟子继承或推荐的。

唐宋中央官制

隋唐时期,中央集权专制趋于完备,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三省六部。三省省长具有总理职能,形成了明确的分工和相互制约机制。这是行政体制的一个重要变化。尚书省是央行的中央行政中心,下辖6个部门、24个部门。

宋代中央官制

宋朝的中央机关在神宗元丰前后有很大的不同。元丰以前,虽然还有三省六部,但都是徒劳的。以“同忠蜀门下的和平事务”为真正的总理,参事为副总理,行政总指挥;设立枢密院,负责军事事务,调派使节、铁盐使节、杜志使节负责财政,从而形成了行政权、军事权、财政权三权分离的局面。

首相的权力已大大削弱。六部委的权力也被越来越多的机构篡夺。例如,官部,权力属于东审、西审和三级法院;家部,权力属于三级法院;礼部,权力属于礼院;军部事务,权力属于枢密院;刑事司法部,权力属于法院,起诉是在北京的监狱部门;工业部,权力属于三个部门

九庙五监一些寺庙和监所的权力交接情况类似。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中央体制改革,废除了三部制和一切杂制,基本恢复了唐代三省六部的格局。

与唐朝不同的是,上书左侍者射门侍者、尚书右侍者射门侍者、书侍者行中的上书右侍者射门侍者、书侍者行中的书侍侍者被任命为宰相(后更名为左右宰相);此外,还保留了枢密院。元代中央行政体制将唐宋三省制改为一个省制——中蜀省,以中蜀省为最高政府机关,六部为隶属。

明代中央官制

明清时期,中国封建帝制的集权发展到了极致。明初,朱元璋对中央官员进行了重大调整。首先,秦汉以来的宰相制度作为顾问内阁制和日常公务内阁制被废除。在监察方面,从汉代开始,皇家历史讲台改为首都检察院;在军区,首都检察院改为第五军都城。

六部委升格为直接对皇帝负责,建立庞大的太监组织及其控制下的工厂卫生特勤机构。其中,政府体制调整的主要内容是组建内阁。内阁由翰林书院学士组成,分为一、二、组员。其主要职责是“以投票方式起草”。它是代表他人起草诏书和评论纪念物。

永乐之后,内阁学士逐渐参与政治事务,不仅咨询顾问,而且掌权。内阁随后由明初的皇帝顾问秘书改为国家行政中心。

清代中央官制

由满族贵族建立的清朝,最初由八旗主和协商王大臣会议共同讨论。雍正年间,西北地区频繁使用军队。为了及时讨论军事问题,成立了军事补给室。后来改名为“军用飞机办公室”。它被称为“军用飞机办公室”。它最初是一个临时机构,后来取代了商业和政治国王大臣会议,并扩大了权力,成为一个中央辅助政府部门,由皇帝直接控制,处理全国的军事事务。

其特点是:效率高、速度快、保密性强。清朝的六部已经减权,不再是行政中心。他们不能直接向下属颁布法令。清代只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浦寺和红旗寺。

故宫的位置在六号以上。五所监狱只存在于国家,其余四所监狱相继并入工作部。鸦片战争后,为了适应列强入侵和维护封建政权的需要,清廷进行了官制改革和制度调整(见晚清政治体制改革)。

扩展资料:

三省六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组织严密的中央政府制度。它始建于隋朝,完善于唐代。从那时起到清末,六部制一直没有改变。三省指中蜀、门峡、上蜀,六省指上蜀所辖的官、户、礼、军、刑、工等部。各部门辖四个司,共计二十四个司。

在发展的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发生了演变。直到隋朝才统一为三省六部,主要负责中央政令政策的制定、审定和执行。不同时期的统治者进行了一些调整和补充,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制度

明初没有《中书令》,六部仍由中书省管辖。唐太祖洪武十三年,他批判胡维永,废丞相,废中蜀,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到目前为止,三省六部的三省已经全部取消。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国古代中央官制

匿名用户
201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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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社会中央官制

夏代时已有辅佐夏王的六卿。司空为六卿之首,后稷掌农业,司徒主教化,大理主刑狱,共工管营建百工,虞人掌山泽畜牧。此外,夏王朝已初步建立了掌管军事、农事和赋税征收的机关。商代建立起以商王为中心的中央机构。辅佐商王的主要大臣为尹。其下有主管力役的司徒、主管工程的司空和主管刑狱的司寇。商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神权在政治生活中占重要作用,故掌祭祀、占卜和纪事的宗教事务官在当时最为显要。西周中央机构有较大的发展。辅弼周王的为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公下有“三事大夫”:掌地方民事行政的为常伯,又称牧;掌官吏选任的为常任,又称任人;掌政务的为准人,又称准夫。政府行政事务官分为两大系统:卿士寮和太史寮。卿士寮下有三个事务官:司徒、司马和司空,分别掌管农事、役徒征发和营建。太史寮是掌管历法、祭祀、占卜和文化教育的行政部门。西周宗教事务官与商代相比,其地位有所下降。

春秋、战国是社会变动时期,随着封建化进程的推进,各诸侯国政府机构发生了重要变化。春秋时各国相继出现了辅佐国君、处理政务的主要执政官。秦称上卿、亚卿和大庶长,楚称令尹,齐、晋、鲁、郑诸国称相。尽管各国名称各异,但其地位和职掌都相当于后来的“相”。中央机构日益完善。齐、鲁、郑、楚等国继承西周官制,仍以司徒、司马、司空及司寇为政府主要行政长官。其他重要事务官有:掌农田税收的司田,掌财务的职计,掌山泽、田猎的虞人等。随着诸侯国间交往增多,各国设行人,以主外交。史官太史的地位重要,其职责为“记大事,书盟首”。战国初,随着各国变法运动的进展,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成为此时中央官制的重要特征。“百官之长”的相、丞相,已成为各国普遍设置的官职。由于历史和传统的原因,各国官制仍不划一。齐国变化较大,相以下设五官:大田、大行、大谏、大理和大司马。楚国自成一系,令尹是中央最高行政长官,上柱国、大司马和大将军是政府高级军事长官。秦国沿三晋,又取东方诸国之长,形成一套独特的官制,并为汉代所继承,成为封建社会前期中央官制的基本框架。

封建社会中央官制 公元前 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帝国。自此至1840年鸦片战争,在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中央官制的发展和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秦汉中央官制

秦、汉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三公九卿制。三公为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分掌行政、监察和军事。九卿为中央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行政长官:奉常为九卿之首,掌宗庙礼仪及文化教育;郎中令掌宫殿门户守卫,为宿卫侍从长官;卫尉为宫门警卫之官;太仆掌皇帝车马,兼掌全国马政;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长官;典客掌民族事务及朝聘;宗正专管皇室亲属事务;治粟内史职责为征收盐铁钱谷租税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九卿之外,尚有掌京师治安的中尉,掌宫室、宗庙、陵寝等土木营建的将作少府及掌宣达皇后旨意与管理宫中事务的大长秋。秦汉九卿除卫尉、廷尉和治粟内史诸卿主要掌政府行政事务外,其余诸卿职能主要为皇帝及皇室内廷服务。国事与君主家事不分,政务与宫廷事务混杂,是秦汉中央官制的特点之一。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削弱丞相权力,建立中朝制,即选用一批地位较低的内廷人员参与朝政。其中原属少府,为皇帝掌管文书的尚书以及一些内廷人员,地位有较大提高。朝廷政务往往先与尚书、侍中、大将军等近侍内廷“中朝”人员商议,然后告之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员。外朝官实际作用被削夺,地位下降,中朝官员受到重用。中朝制的建立既是皇权与相权矛盾的产物,也是内廷近臣权力膨胀的结果。汉成帝时,大司马(武帝时由太尉改称)、大司空(成帝时由御史大夫改称)和丞相(哀帝时改称大司徒)三公权力进一步削弱。尚书 权力扩大,尚书令为主管,设五曹。东汉时尚书权力进一步扩大,尚书机构称台,有令、仆射各 1人,尚书6人,分掌三公、吏、民、客、二千石及中都官等六曹,分割或取代了九卿部分职权。东汉至魏晋,中央政务逐步由三公向三省转移,行政事务渐由九卿向六部过渡。

唐宋中央官制

隋、唐时期专制集权中央政体趋于完备,建立起以皇帝为中心的三省六部制。“唐初,始合三省,中书主出命,门下主封驳,尚书主奉行”。三省长官具有宰相之职,形成三省分工明确,又相互牵制的机制。这是行政制度的重要变化。尚书省是中央行政管理的中枢,下辖六部二十四司。尚书取联合办公制。都堂居省内中心,为政务活动中枢。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左右丞,俱在此办公,下设左右司,分掌六部。六部由六曹演变而来,以吏部为首,掌官吏选授、勋封及考课之政,下辖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户部掌人口、土地、钱谷及赋税之政,下辖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礼部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下辖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兵部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下辖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隶及按复谳禁之政,下辖刑部、都官、比部、司部四司;工部掌山泽、屯田、营建与工匠之政,下辖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隋、唐形成的尚书六部,无论从名称、职掌权限,还是组织建制,较之秦汉九卿都是一大进步。六部之外又有九寺五监,它由秦汉九卿演变而来。自魏晋六曹取代九卿部分职权后,九卿名称虽存,但职责有了很大变化。南北朝改称寺,正副长官称卿、少卿。九寺中的太常寺仅掌祭祀、礼仪,科举考试归礼部;原掌宫殿守卫的光禄寺(由郎中令演变而来),专掌酒礼膳馐之事;卫尉寺专管武器和仪仗帐幕,不掌警卫;太仆寺掌一般马政,不管皇帝车马;廷尉改称大理寺,掌审讯刑狱,司法行政归刑部;鸿胪寺掌赞助礼仪,外族朝聘归礼部;司农寺管仓储之事,赋税财政归户部;宗 正寺职责未变;太府寺为新设,掌金帛府藏。五监为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和都水监,分掌学校教育以及国家和宫廷手工业制造,宫殿、城廊、官衙的修建等。九寺五监形式上独立,实际上是与六部配合的办事机构。

宋朝的中央机构在神宗元丰前后有很大的不同。元丰以前,虽仍有三省六部,但形同虚设。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真宰相之任,参知政事为副相,总揆行政;又设枢密院掌军事,转运使司、铁盐使司、度支使司等三司掌财政,这样形成行政、军事、财政三权分立的局面,宰相的权力大大削弱。六部的权力也被不断增设的机构所侵夺。如吏部,权归审官东院、流内铨、审官西院、三班院;户部,权归三司;礼部,权归礼仪院;兵部,权归枢密院;刑部,权归审刑院,纠察在京刑狱司;工部,权归三司修造案等。九寺五监中部分寺、监权力的转移也有类似的情形。神宗元丰五年(1082),实行中央官制改革,罢去三司及一切丛杂机构,基本恢复到唐代三省六部的格局。与唐代不同的是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之事、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之职,为宰相之任(后改称左右丞相);此外,枢密院职任得以保留。元朝中央行政制度变唐、宋的三省制为一省制——中书省,以中书省为最高政务机关,六部为其所属。

明清中央官制 明清时期中国封建君主专制集权发展到极端。明初朱元璋对中央官制作了较大的调整。首先废秦汉以来的宰相制为咨询顾问并办理日常公务的内阁制。监察方面改汉以来的御史台为都察院;军事上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提高六部地位,直接向皇帝负责,并建立庞大的宦官机构及其控制下的厂卫特务组织。其中尤以废丞相设内阁为政府体制调整的主要内容。内阁由翰林院学士组成,分首辅、次辅和群辅。其职责主要为“票拟”,即代拟诏书,批答奏折。永乐以后,内阁学士渐参与政事,不仅咨询顾问,且掌实权。内阁遂由明初的皇帝顾问秘书,变为全国行政中枢。

由满洲贵族建立的清王朝,初由八旗旗主和议政王大臣会议共同议政。雍正年间,西北用兵频繁,为及时商议军务,设军需房,后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始为临时机构,后不仅取代议政王大臣会议,且权力扩大,成为由皇帝直接控制下处理全国军政事务的中枢辅政部门。其特点为:办事效率高、速度快和保密。清六部职权缩小,已不是行政管理中枢,不能对下直接发布政令。清代寺监仅存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和鸿胪寺。宗人府的地位则在六部之上。五监仅存国子监,其余四监先后并归工部。鸦片战争后,清廷为适应外国列强的侵略和维护封建政权的需要,进行官制改革和机构调整(见清末政治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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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推荐于20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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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秦汉时期三公九卿, 隋唐演变成三省六部,宋朝二府三司,元代设中书省、枢密院、宣政院,明朝废丞相权分六部,清设军机处。地方:周分封制,秦汉郡县制,东汉末州郡县三级,隋朝州县两级,唐道州县,宋路州县,元明清省路府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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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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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复杂 夏 主要是内服外服 地方承认 中央 , 西周 就是 分封制了 有了明确的 等级制度, 到了东周就乱了, 秦 建立 三公九卿 其实秦以前就有了但不是很完善, 汉朝 就是 内朝外朝了 三公被排在了外朝, 隋唐 三省六部制,相权被分散, 送 都加了个交 枢密院啊 元 一省治 因为地方太大 明 费丞相添加内阁 清 雍正帝加个 军机处 皇权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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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U力
201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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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封建时期中央官制的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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