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企购买走私燕窝会判刑吗?
是公安和海关带走的
您就说说购买50公斤以上所受的处罚有哪几种,每种处罚所购买的公斤数大概会是多少?至于是哪家公司,我想还是不要说了,因为这样不好,我也只是个打工的.这也关系到我个人的工作. 展开
会的。走私燕窝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扩展资料:
根据《海关法》: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走私 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
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接走私行为论处,依照本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
第八十四条 伪造、变造、买卖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几百公斤涉案金额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但是,犯罪的四个要件中(很重要的,仔细揣摩一字值万金),主观故意是最重要的。就是:是不是明知是走私物品而故意购买。只要这个不符,就不构成犯罪。
不过即使不构成犯罪,没收货物、工商处罚一至五倍是逃不掉的,因为提供不出正当发票,销售了来源不明的货物。非法经营燕窝是目前仅次于白粉的高风险行业,可惜尚有大批新进业者飞蛾扑火尚且浑然不觉,要慎之又慎啊!
顺便问下是哪家? 是缉私局还是公安局来带走人的?(可通过百度消息告知,还可详细讨论)
对补充问题的回答: 是海关缉私局和公安局联合执法,力量如此强劲,估计已经在海关总署内网上备案了。如果犯罪嫌疑人供述或有直接证据证明是主观故意(这句话也是每个字都重要的),根据货物金额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条的金额判处徒刑。不同地区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在甘肃判1年的在温州就可能只是拘留,所以我想知道是哪家公司,几百公斤到底是200还是900呢?你可以通过百度短消息发送给我,就可以算出来到底会判几年了。
按目前法律规定,现在海关对燕窝的关税是25%,增值税是17%,总计43% 偷逃关税的数额计算公式:公斤数*每公斤单价*43%,算出来的这个结果:
1.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但是其中奥妙无穷,就象病人看病,不说清楚病症怎么让医生对症治病呢?看上去公司有一定规模,否则不可能有一定水平和数量的电脑网管。可以让病人家属直接来就诊。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