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租房如何申请?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根据去年发布的《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三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军产、宗教产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的家庭(市区范围内住房应合并计算)。 二、引进人才,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市人才办或当地人才部门认定的高技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2、已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当地无房,且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当地无住房资助能力;5、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根据《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或符合《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当地无房;3、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2013-09-28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