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乙丙三人去买书,共买74本。已知乙买的书比甲买的十三分之九还多十本,丙买书比乙少。那么他们各买书
甲乙丙三人去买书,共买74本。已知乙买的书比甲买的十三分之九还多十本,丙买书比乙少。那么他们各买书多少本?...
甲乙丙三人去买书,共买74本。已知乙买的书比甲买的十三分之九还多十本,丙买书比乙少。那么他们各买书多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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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 甲的书为A 本,那么乙的数量为十三分之9A +10。讲到书本的数量当然是整数,这里又用到基数分母。所以我们首先考虑到分母的倍数,13、26、39,当 甲的书为13本时,那么乙就有19本,显然条件就不合丙的要求;再看当甲的书为26本时,那么乙就有28本;74-28-26=20,丙的数量正好比乙少。正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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