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咨询下,如果我们公司和一个进出口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价值大概100W左右,付款方式虽然
是先付30%,做好后付清余款后发货,交货期为3个月时间。但实际上对方要货很急,要我们分3批次给他们发货,然后是每批次货好后,对方打款给我们在发货。但是最后一批次货我方备好...
是先付30%,做好后付清余款后发货,交货期为3个月时间。但实际上对方要货很急,要我们分3批次给他们发货,然后是每批次货好后,对方打款给我们在发货。但是最后一批次货我方备好后要对方打款,对方说他们客户不要了,要我们退还定金给他们,后来我们老板生气说算了就没理他们定金也没退,因为这个货物是定做的,很难卖给其他人,就这样拖了2年。现在对方又找我们说给他们退定金,请问我们公司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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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以前的付款方式是先付30%,付清余款后发货,但后来在实际履行中变更为分批次发货,双方对此交易的方式加以了认可,因为货物按照对方的要求已定做好,最后一批次货对方不要了,明显是违约。你们实际上不但不应该退还定金,而且应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对方不要的货物无法处理的损失或被折价处理的损失。
所以你们根本不用担心,如果他们起诉你们,你们可以提出反诉。本律师处理过许多国际贸易和合同纠纷的案件,如有需要可联系我。
所以你们根本不用担心,如果他们起诉你们,你们可以提出反诉。本律师处理过许多国际贸易和合同纠纷的案件,如有需要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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