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定义在(-a,a),且a>0区间上的任意一个函数都可以表示成一个奇函数与一个偶函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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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bl
2013-10-09 · TA获得超过3.3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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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构造法。
对于定义在(-a,a),且a>0区间上的任意一个函数f(x),
令F(x)=[f(x)-f(-x)]/2,G(x)=[f(x)+f(-x)]/2,
容易证明,F(x)是奇函数,G(x)是偶函数,
且f(x)=F(x)+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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