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在满足什么样的条件下转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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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第五条、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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