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棍是管制器具吗?携带该如何处罚?
现行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携带不实施违法活动不会受到处罚。
我国1983年颁布的一个叫做《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管制的刀具是: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甩棍并不属于管制器具,携带不受法律禁止。
扩展资料
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参考资料来源:三门峡市公安局-公安部关于印发《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制器具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