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法规定有多少钱要宰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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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宰牲必须符合伊斯兰教法
伊斯兰教是非常重视饮食卫生的宗教,所以要求穆斯林选择食物的进食,比如选择那些能够养身益性、清洁卫生、合乎教规的动物食用;同时为了达到卫生的目的,还要通过一定的屠宰程序。
1、所屠宰的的动物必须符合教规;必须是有气息的;必须是按规定的程序宰的。
2、可以屠宰及食用的动物有:
(1)家畜类:牛、羊、驼、兔;
(2)家禽类:鸡、鸭、鹅、鸽;
(3)野畜类:鹿、麋、獐、狍、兔;
(4)野禽类:雁、雉等。
注:合法的野生动物可以役使猎犬与猎鹰以及其他方法捕杀,但必须在其断气前并且能放出血液时放出血液,否则为不合法;鱼类等合法的水生动物可不执行断气前放血的规定。
二、举意
“我举意宰这个被宰物,并且割断其四根血管,以便应流的污血出净,我凭真主安拉之命――我们以尊大的宰牲赎买的它。” 宰牲者可在心里举意:“我因为主而举意宰牲”。不要口里说出来,否则就成为许愿,其宰牲功课无效,需另宰一只。
三、宰牲的条件
(一)宰牲前
1,宰牲者要有大、小净。
2,所宰者必须是伊斯兰教允许食用的动物。
3,必须诵念“太斯米”――بسم الله و الله أكبر (注:发音为:“必思敏俩黑勒罕麻宁来黑米。”汉语译为“奉普慈特慈的安拉之尊名”)
(二)
1、宰牲者的条件:
(1)应该是穆斯林。困难情况下有经人的宰牲也可以。
(2)成年者。如果是能够辨别是非的少年也可以。
(3)有理智者――即使是精神有些不正常,或者是未割包皮者,或者是哑巴也可以。女性穆斯林在具备上述条件时,也可以宰牲。
(注:(1)宰牲者要谨守拜功;(2)诚实守信;(3)能够观看刀口,把握分寸。)
2、宰牲者的“当然”条件中包括:
(1)会诵念“作证词”;(注:发音为:“艾氏海杜安俩一俩海英蓝拉胡,我哈代胡,俩舍雷克莱胡;我艾氏海杜安乃穆罕默德乃而不读胡,哦来苏鲁胡。”汉语意为:“我作证:只有安拉是应受崇拜的真主。他独一无偶;我作证: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仆人和使者。”)
(2)知道伊玛尼的规则、断法;(注:伊玛尼:意为信仰)
(3)会念“太阳章”(第九十一章)、会念“古努特”。(注:“古努特”即祈祷词之意,不同的场合古努特不同。)
四、原则及圣行宰法:
01、宰牲的时候要使其面向“格卜赖”;(注:格卜赖即“克尔白”“天房”)
02、念“台克比尔”赞词;(注:音为“安拉乎艾克白尔”;意:真主至大))
03、戴上帽子。
04、宰牲必须宰在动物的脖子部位。(注:也有宰在动物胸部的)
05、应该从动物的前面宰,不可以从其后面、脊背宰起。
06、应该断其中四根管:两颈静脉、喉咙、食管。至少要断其中的三根管。
07、割断动物脊髓是不可以的。
08、不可以在宰后气息尚未出尽时开始剥皮。
09、不能宰后立即割断所宰物的头。
10、应该宰在动物“疙瘩”下面(保留疙瘩)。
11、下刀必须迅速,不要犹豫。
12、必须念“太斯米”而宰。
13、刀子必须锋利。
五、“太斯米”
宰牲时诵念“太斯米”是条件。但是对于这一条件的看法,各家教法学派有着不同观点:
1、立克学派主张,宰牲时如果没有诵念“太斯米”――不管是故意没念还是忘记的情况――一律视为“非法”;
2、奈斐学派主张,如果是故意放弃不念,则为“非法”,如果忘记情况下的没念,则为“合法”;
3、沙斐仪学派主张,放弃念“太斯米”是可以的,不管是故意还是错误――只要宰的人是专门从事屠宰者。
六、古尔邦宰牲
1、古尔邦节是穆斯林每年一度的会礼之一,宰牲是其中重要内容。古尔邦日在伊历12月初十。
2、谁应该做献牲:教法规定,凡是有能力的男女穆斯林都应该进行,贫穷无力者可以不做。
3、具体时间:做古尔邦(宰牲)的时间是在会礼之后,及之后的两天。
4、献牲的要求:教法规定,所献之牲限于羊、牛、驼。要求每人单宰一只羊,或者七人合伙宰一峰驼或一头牛(假若一人宰一牛或一驼更嘉)。作为祭羊必须一岁以上,牛必须二岁以上,驼必须五岁以上才可以宰。所献祭之物要选择肥美欣悦者,公畜优于母畜,最佳颜色分别是白、黄、棕、红棕、黑白相间、黑色。至于残缺者如被割耳、尾巴、少一足、伤一目、不能行走、少一角等不可以,有胎者不可以。
5、对献牲者的要求:七人合伙宰牲一定要将被宰物平均分成七份,不得估堆。每个人要将肉分为三份:一份济贫、一份送亲、一份自用。不得把古尔邦宰牲肉用做生意。被宰物的皮毛等做为“赛德盖”(施舍),不宜于卖钱用。
宰牲者的条件:有条件者最好自己宰,或者由阿訇宰;屠夫代刀宰献祭物不可以。
宰牲时,凡是参加入伙者,或者时个人举意做“古尔邦”,必须在现场;使牲畜面向“格卜赖”;做“都阿”;宰后诵念大赞词三遍。
伊斯兰教是非常重视饮食卫生的宗教,所以要求穆斯林选择食物的进食,比如选择那些能够养身益性、清洁卫生、合乎教规的动物食用;同时为了达到卫生的目的,还要通过一定的屠宰程序。
1、所屠宰的的动物必须符合教规;必须是有气息的;必须是按规定的程序宰的。
2、可以屠宰及食用的动物有:
(1)家畜类:牛、羊、驼、兔;
(2)家禽类:鸡、鸭、鹅、鸽;
(3)野畜类:鹿、麋、獐、狍、兔;
(4)野禽类:雁、雉等。
注:合法的野生动物可以役使猎犬与猎鹰以及其他方法捕杀,但必须在其断气前并且能放出血液时放出血液,否则为不合法;鱼类等合法的水生动物可不执行断气前放血的规定。
二、举意
“我举意宰这个被宰物,并且割断其四根血管,以便应流的污血出净,我凭真主安拉之命――我们以尊大的宰牲赎买的它。” 宰牲者可在心里举意:“我因为主而举意宰牲”。不要口里说出来,否则就成为许愿,其宰牲功课无效,需另宰一只。
三、宰牲的条件
(一)宰牲前
1,宰牲者要有大、小净。
2,所宰者必须是伊斯兰教允许食用的动物。
3,必须诵念“太斯米”――بسم الله و الله أكبر (注:发音为:“必思敏俩黑勒罕麻宁来黑米。”汉语译为“奉普慈特慈的安拉之尊名”)
(二)
1、宰牲者的条件:
(1)应该是穆斯林。困难情况下有经人的宰牲也可以。
(2)成年者。如果是能够辨别是非的少年也可以。
(3)有理智者――即使是精神有些不正常,或者是未割包皮者,或者是哑巴也可以。女性穆斯林在具备上述条件时,也可以宰牲。
(注:(1)宰牲者要谨守拜功;(2)诚实守信;(3)能够观看刀口,把握分寸。)
2、宰牲者的“当然”条件中包括:
(1)会诵念“作证词”;(注:发音为:“艾氏海杜安俩一俩海英蓝拉胡,我哈代胡,俩舍雷克莱胡;我艾氏海杜安乃穆罕默德乃而不读胡,哦来苏鲁胡。”汉语意为:“我作证:只有安拉是应受崇拜的真主。他独一无偶;我作证: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仆人和使者。”)
(2)知道伊玛尼的规则、断法;(注:伊玛尼:意为信仰)
(3)会念“太阳章”(第九十一章)、会念“古努特”。(注:“古努特”即祈祷词之意,不同的场合古努特不同。)
四、原则及圣行宰法:
01、宰牲的时候要使其面向“格卜赖”;(注:格卜赖即“克尔白”“天房”)
02、念“台克比尔”赞词;(注:音为“安拉乎艾克白尔”;意:真主至大))
03、戴上帽子。
04、宰牲必须宰在动物的脖子部位。(注:也有宰在动物胸部的)
05、应该从动物的前面宰,不可以从其后面、脊背宰起。
06、应该断其中四根管:两颈静脉、喉咙、食管。至少要断其中的三根管。
07、割断动物脊髓是不可以的。
08、不可以在宰后气息尚未出尽时开始剥皮。
09、不能宰后立即割断所宰物的头。
10、应该宰在动物“疙瘩”下面(保留疙瘩)。
11、下刀必须迅速,不要犹豫。
12、必须念“太斯米”而宰。
13、刀子必须锋利。
五、“太斯米”
宰牲时诵念“太斯米”是条件。但是对于这一条件的看法,各家教法学派有着不同观点:
1、立克学派主张,宰牲时如果没有诵念“太斯米”――不管是故意没念还是忘记的情况――一律视为“非法”;
2、奈斐学派主张,如果是故意放弃不念,则为“非法”,如果忘记情况下的没念,则为“合法”;
3、沙斐仪学派主张,放弃念“太斯米”是可以的,不管是故意还是错误――只要宰的人是专门从事屠宰者。
六、古尔邦宰牲
1、古尔邦节是穆斯林每年一度的会礼之一,宰牲是其中重要内容。古尔邦日在伊历12月初十。
2、谁应该做献牲:教法规定,凡是有能力的男女穆斯林都应该进行,贫穷无力者可以不做。
3、具体时间:做古尔邦(宰牲)的时间是在会礼之后,及之后的两天。
4、献牲的要求:教法规定,所献之牲限于羊、牛、驼。要求每人单宰一只羊,或者七人合伙宰一峰驼或一头牛(假若一人宰一牛或一驼更嘉)。作为祭羊必须一岁以上,牛必须二岁以上,驼必须五岁以上才可以宰。所献祭之物要选择肥美欣悦者,公畜优于母畜,最佳颜色分别是白、黄、棕、红棕、黑白相间、黑色。至于残缺者如被割耳、尾巴、少一足、伤一目、不能行走、少一角等不可以,有胎者不可以。
5、对献牲者的要求:七人合伙宰牲一定要将被宰物平均分成七份,不得估堆。每个人要将肉分为三份:一份济贫、一份送亲、一份自用。不得把古尔邦宰牲肉用做生意。被宰物的皮毛等做为“赛德盖”(施舍),不宜于卖钱用。
宰牲者的条件:有条件者最好自己宰,或者由阿訇宰;屠夫代刀宰献祭物不可以。
宰牲时,凡是参加入伙者,或者时个人举意做“古尔邦”,必须在现场;使牲畜面向“格卜赖”;做“都阿”;宰后诵念大赞词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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