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读懂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

初夏rb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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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级下册语文课本选入美国现代诗人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弗罗斯特(1874-—1963)是美国现代诗坛上声誉极高的杰出诗人。他早年丧父,家境贫寒,曾在皮鞋工场、农场、纱厂做工,后以务农和教书为业。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翌年,他的第一部诗集《一个男孩的心愿》在伦敦出版,1914年又出版诗集《波土顿以北》,从此他名声鹊起。以后相继出版《山中清池》等十一部诗集。他曾四次荣获普利策奖,被誉为美国现代田园诗人和20世纪美国杰出的民族歌手。   在《未选择的路》中,诗人抓住林中叉道这一具体物象,赋以形象的比喻,引起了读者丰富的联想,使林中岔道在读者心中成了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体。   一开头诗人朴素无华地写道:“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那两条路,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那天清晨落叶满地,都未经脚印污染。一条极目望去,消失在丛林深处。另一条荒草萋萋十分幽寂。诗人却认为后一条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于是选中它。既然诗人有这独特的爱好,为什么开头还写道“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为什么要这么慎重地考虑呀?请看:“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道路一经选定,就无可返回。原来在面对岔道选择去路这样的寻常事件中,也寓含着严肃的命题。而最后一段,在许多年后将这事回顾,诗人感叹道:“-----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更把这意思显露出来。   这首诗可以看作诗人选择人生道路的自白。从中学时代他就醉心于诗歌创作,并立志做一个真正的诗人。可是却遭到亲友的反对,因为写诗不能当饭吃,而他的生活的确非常艰难。但是他仍坚守自己的志向,在被人视为微贱的田园劳动中编织自己的梦想。他勤于创作却难于发表,在默默无闻地写作20个年头后,才出版了第一本诗集。我们可以想象他在农场繁忙的劳动之余,在微弱的灯光下埋头写诗,这要有多么顽强的毅力,长年累月不屈不挠地向命运挑战,这要多么坚定的理想和意志。我们回头看看最后一句诗,那份沉重感、那份苍桑感,发出震撼人心的力量。   当然这首诗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它叙说了诗人独特的生活经验和感悟,而在于它所蕴含的深刻的哲理。诗人在描叙两条道路时只说一条“消失在丛林深处”,一条“荒草萋萋”,看来都很难走。读过全诗后,回头想想,才知道那条消失在丛林深处的终究还是被前驱者踩出的一条路,而荒草萋萋的难保是荆棘当道坑坑洼洼甚至人迹不至,比上一条难走得多了。怪不得诗人要在叉路口久久伫立苦苦思量了。但是经过慎重考虑之后诗人为什么还说后一条路“更诱人,更美丽”呢?当我们知道这道路是人生道路的象征后,才知道这不是诗人的怪癖,而是他的人生态度:要走别人没走过的路,要不畏艰险顽强进取。无数事实证明了,一个人要想获得事业上的成功,是没有平坦的路可走的,只有凭借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意志,从无人问津的小径出发,才能探求重大的奥秘,获得辉煌的成就。于是这首诗超越了个人体验,而使众多读者受到有益的启迪。   同时,我们在这里还领会到好的哲理诗一般都比较含蓄,都会给人留有思索的余地,而且往往用普通而具体的事物负载深刻而抽象的哲理。读者要很好展开形象思维的翅膀,想象诗歌所展示的情景交融的生活画面;再抓住诗眼,揣摩画面中声色动静等对比所蕴含的深意,理解诗中隐喻的意义,才能领略它的含蓄美。弗罗斯特更主张“诗人的内心世界是他对往事的回顾,那是不同的脉搏在跳动,是与自然的交谈。诗人的最伟大的思想凝集在他写的最后一行诗。”因此读他的诗要仔细揣摩,尤其是诗末尾隽永的警句。   为了更好地说明弗罗斯特诗歌的特点,我们再读他的一首诗《雪夜林边小憩》:   这是谁家的林子,我想我知道,   虽说他的农舍却在村子那一头;   他不会看到我停留在这儿,   望着他的林子积雪有多厚。   我那小马一定会感到奇怪:   停留在这儿?又没村舍在邻近——   夹在一座森林和一片冰湖之间,   在这一年中最昏暗的黄昏。   他把他胸前的挂铃一摇,   想问问到底有没有弄错。   此外只听得一阵微风吹过,   和一阵鹅毛似的雪片卷过。   树林真可爱, 幽暗而深远.   可是我还得赶赴一个约会,   还得赴好几里路才能安睡,   还得赴好几里路才能安睡。   和上一首一样,这首诗也叙说极平常的事物:在一个黄昏路过一片树林,虽然没刮大风,可下着鹅毛雪,而且又是“在这一年中最昏暗的黄昏”。我们不难体会到这种处境的困顿。诗人对这片林子是熟悉的,对林子那头的村子和农户也熟悉,真想去那边休息啊。退一步说,这片“树林真可爱,幽暗而深远”,多休息一会也好呀。这个诱惑力真不小,使诗人久久地停留,连小马都觉得奇怪,“想问问到底有没有弄错”。可是不行,“还得赶赴一个约会,还得赴好几里路才能安睡”。于是匆匆地扑进风雪迷离的夜幕。   一般人可能也经历过类似的事,事情做累了想休息休息,正好环境还不错想多逗留一会,可是有事要办,身不由已,只得匆匆而去。这种共同的人生体验,使我们不难琢磨到在这日常事件所包容的深层含意,使我们自然而然地想到诗中蕴藏着大量的现代信息:个人的愿望、外界的诱惑、社会的责任------   我们还应当知道弗罗斯特诗作中田园风光占相当大的比重,因此曾被誉为田园诗人。可是他的诗与传统的田园诗不同,在这里自然不再像“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那样给人们巨大的精神慰藉。在这里诗人不仅从自然景观中获得灵感,而且把它当作自己静观现代人困惑境地的特殊视角。清晨林中鲜有人迹的叉道、黄昏雪中夹在森林和冰湖之间的林边小道,应当可以看成现代人面临的巨大困境的缩影,而诗人此时所作的选择则是勇敢面对困难。扬鞭策马,离开诱惑,奔向远方,赶赴约会,这是诗人自强不息的坚强性格的写照。我们读这些诗要从一时一地中超脱出来,扩展到更为宽广的天地,要从一事一念中升华起来,领悟到更为恢宏的精神境界。这样才能读懂他的诗,领略到这些诗的巨大魅力。   最后我们看到朴素无华是弗罗斯特诗歌又一特色。他反对浪漫派、唯美派的矫揉造作的文风,往往用略加提炼的口语,运用白描手法呈现常见的生活现象,为读者创造一种极具弹性的思考空间,从而使局部指涉整体,从微不足道的小事引领出普遍而深刻的意义。所以我们不可认为它浅显而掉以轻心,认为它明白而不认真揣摩。   让我们再一次认真诵读这首诗,让它像夏夜的凉风清醒我们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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