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单位集体食堂就餐发生食物中毒能按工伤处理吗

chachaxo1862
2013-10-12 · TA获得超过3049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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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一天中午,某服装厂职工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李春英等五名职工因中毒病情严重,被当即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治疗。李春英因中毒较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四人经抢救治疗脱离危险。后经事故调查,中毒原因是该厂职工食堂从市场个人小摊采购的有毒猪肉造成的。服装厂经研究决定对中毒事件的受害者均按工伤处理,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问:服装厂的处理是否恰当? 本案中职工集体食物中毒按工伤处理是恰当的。职工在企业集体食堂就餐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是因企业管理不善,对食堂食物购置渠道审查管理不力,食物安全卫生质量把关不严,食物不符合卫生条件等企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并非职工本人责任。因企业原因造成职工伤、残、亡,就应由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前,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各地一般作工伤处理。《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后,各地的尺度有所出入,辽宁省规定这种情况按视同工伤处理。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2020-09-10 广告
很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 点击进入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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