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破产保护是什么意思 》?
2个回答
201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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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公司破产要经以下法定程序:<br>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br>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br>
(3)破产的和解协议:<br>
(4)破产的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br>
(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br>
(6)破产终结: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br>
有两种情况:<br>
①申请破产的公司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生效后,由申请破产的公司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主持对该公司进行整顿。整顿期限不得超过2年。整顿期满公司能够清偿债务的,法院可终结破产程序。<br>
②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破产的特性包括
破产是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形式
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运用的一种偿债程序
破产的目的是为了公平的清偿所欠债权人的债务
破产是在法院的监督和指挥下完成的债务清偿程序
破产程序具有总括强制程序的特征
公司破产要经以下法定程序:<br>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br>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br>
(3)破产的和解协议:<br>
(4)破产的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br>
(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br>
(6)破产终结: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br>
有两种情况:<br>
①申请破产的公司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生效后,由申请破产的公司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主持对该公司进行整顿。整顿期限不得超过2年。整顿期满公司能够清偿债务的,法院可终结破产程序。<br>
②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破产的特性包括
破产是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形式
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运用的一种偿债程序
破产的目的是为了公平的清偿所欠债权人的债务
破产是在法院的监督和指挥下完成的债务清偿程序
破产程序具有总括强制程序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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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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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原意不是为了清算,这是我们一直以来的错误认识。其实,负债经营是经营的常态。破产保护的意思就是,在经营负债期间由于别人进行诋毁商誉等等恶意行为,造成经营者经营困难(因为经营者,进行经营需要比如贷款、临时借用设备、多比交易后一次结款等业务),这时候经营者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申请。因为在申请期间这些“债主”都不能行使提前清偿债权,收回临时借用设备等等的权力。以保护经营者能有一个合理的期间继续合法经营,当经营者完成了既定目标那么他必然就有了清偿债权的能力,经营者再向法院申请撤销破产宣告,继续合法经营,这个期间就是破产保护期间。这样的过程就是俗称的破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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