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课堂教学中,如何处理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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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是数学思维的主要形式,发展学生的数学推理能力是数学课程的重要目标之一。《标准》指出:数学推理包括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那么,教学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使得学生在这两个方面能得到均衡的发展?一般说来,合情推理是从已有的事实出发,凭借经验和直觉,应用归纳和类比等方法推断某些结果;演绎推理是从已有的事实和确定的规则出发,按照逻辑推理的法则证明和计算。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合情推理常常用于探索思路,发现结论;演绎推理则用于证明结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引导学生通过观察、尝试、估算、归纳、类比、画图等活动尝试发现规律,猜测结论,发现问题,或者解决问题的思路;这就是发展学生的合情推理能力。再通过实例使学生逐步意识到,结论的正确性需要经过演绎推理的确认,然后引导和帮助学生学会演绎推理的方法,掌握演绎推理的基本格式,理解演绎论证的含义,逐步养成“言必有据”的良好习惯。在初中阶段,应把证明作为探索活动的自然延续和必要发展,使学生知道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是相辅相成的两种推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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