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别人开车出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担当什么责任
只要在事故中带责,就直接证明驾驶员是违法驾驶车辆由此造成事故。雇主没有责任和义务为雇员的违法行为承担后果。因此,所有事故责任均由驾驶员自己承担。而雇员在事故中对雇主造成的财产损失,雇主有权向其追偿。
如果不是雇工而是义务帮工,那么同样,好意不能取代违法造成的民事责任,违法产生后果必须承担民事责任。只是老板在义务帮工中是受益人,从这个角度出发老板应适度承担责任,但这只是适度而不是取代。
注意:这不同于其它事故,不适合采用”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司法解释“。
扩展资料:
责任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2013-10-12
推荐于2017-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