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急疏散预案注意事项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发生火灾后,首先要了解火场有无被困人员及其所在的地点和抢救通道,以便进行安全疏散。
当遇有居民住宅、集体宿舍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起火,人员安全受到威胁时,或因发生爆炸燃烧,在建筑物倒塌的现场或浓烟弥漫、充满毒气的房间里人员受伤、被困时,指挥人员必须采取稳妥可靠的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和疏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一般单位,是指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单位。
扩展资料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程序: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的前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程序包括申报、核定、告知、公告等步骤。首先单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然后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定和告知,最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向全社会公告。
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不在同一地点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不论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都要单独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备案;在同一地点有隶属关系,下属单位如具备法人资格,应当独立申报备案。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较差。针对当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责任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操作程序不熟悉、初起火灾处置程序错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对于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具有重要作用。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用性不强。相当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仅仅为了应付公安消防的有关防火档案的检查,假定对象往往为整个单位,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且预案中的灭火、疏散程序和措施概念含糊不清、条理混乱,一旦发生火灾,预案很可能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4应急消散预案,明确预案和演练的程序内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可以使场所内全体员工都能熟知必要的消防基础知识,做到“三懂、四会”,三懂即懂得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自查整改一些火灾隐患;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是为构建单位同火灾事故做斗争的第一道防线,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素质,达到自防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