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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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师和学生关系的角度来看,学生应该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一个引领者。从课程设计者、课程研究学者和教师的角度来看,教师又应该是课程实施的主体。也就是说,语文教师实施的课程,并不是别人设计好教师被动地执行的。只是被动地完成别人既定的课程设计,这样的课程是不能真正地落地、真正地生根开花结果的。所以说,从课程设计者、课程标准制定者,以及语文课程论的专门研究者与一线语文教师的关系角度看,语文教师应该是课程实施的主体,让理想的课程扎根在现实的土壤里,生成鲜活的语文课程是广大语文教师的责任。
“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看到这句话,很多老师就可能这样理解,就是学生是主体,教学中的什么事都要围绕学生转。怎么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呢?我们经常听到老师在讨论的时候说,这堂课我没处理好,大部分时间是我在说,我没有以学生为主体。我们认为,老师对“学生是主体”的概念理解错了。课程标准讲“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学习是一种实践活动,实践活动的行为人就是主体,学生当然是学习的主体。有一句话课程标准里面没说,因为怕说了以后引起糊涂。其实教师也是主体,教师是教学的主体。一个是学习的主体,一个是教学的主体。
“学生是语文学习主体”里的“主体”,应该是指在语文学习中认识和实践的行为者,不是指在教学中教师和学生谁主要、谁次要的问题。离开具体的情境说“以学生为主体”,就会产生一些糊涂的认识,就可能把“以学生为主体”理解为“以学生为主”。这样的话,我们就可能问,以学生为主,那么以谁为次?就要把教师放在教学活动的次要地位上,就要与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发挥组织引领者的角色发生冲突。在实践中,教师就会处于被动地位。
在课程实施中,教师担负着课程开发、课程建设等责任,所以说,教师是课程实施的主体。对教师地位的这种认识是不能动摇的。在把国家的课程标准落实到我们的教学中去,把国家这次课程改革的理念落实到我们的实践中去,教师有一个课程建设的权利,也有这样一个义务。这是从语文课程实施的角度,从推进语文课程建设这个角度理解教师的地位。但是,教师具体教学的层面,在学生学习的层面,应该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掌握语言文字运用的技能,不是靠外在的力量,不是给他们安装一套设备,教师的作用就是帮助“学习的主体”去认识、去实践,自主地把握规律,掌握技能。在教学的活动中,教师的责任是设计教学、组织教学。教师要把激发学生通过自己的言语实践活动,来提升言语实践的能力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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