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那么多人都说保险是骗人的?
保险业的名声一直不佳,总有人说保险就是传销,就是骗人的。奶爸首先澄清一点,保险是最不会骗人的,因为所有的保险合同内容是都白纸黑字,写在了保险合同里,符合保险责任里的规定,保险公司就会承担给付责任。无风不起浪,到底是因为什么而存在这些声音。奶爸与你一起探讨一下有关保险是否骗人这个话题。为了避免日后纠纷,看懂保险合同就靠它:《4招快速看懂保险合同!3分钟就能学会的阅读技巧》。
买保险真的有必要吗?没必要,但有需要。
买保险真的有用吗?买对保险才有用。
为什么都说保险是骗人的?
1、保险从业人员素质不足
保险代理人的素质问题一直是被诟病的。
这与保险公司的“人海”战术有关,首先就是门槛低,谁都可以卖保险,从菜市场大妈到退休大爷都可能是隐形的保险业务员。
然而保险真的这么容易卖吗?并不是,保险产品很复杂,对保险学,医学,法律都有涉及,很多条款仅一字之差,结果却是千差万别。
并且保险公司不注重保险产品的培训,会议以培训话术和打鸡血为主。
2、售后服务不理想
人们常说保险公司两个不赔,这也不赔,那也不赔。主要原因除了消费者不理清条款之外,也有保险代理人的刻意隐瞒的情况出现,导致后续的理赔程序难,容易形成纠纷。一旦消费者认为该赔的时候没有得到赔付,那保险在他的眼中永远是骗人的。想知道关于理赔信息的朋友可以看看《关于保险理赔,你知道多少?》这篇文章,对你会有所帮助哦。
3、保险公司偏爱销售理财险
很多人习惯性的把保险和收益联系在一起,事实上保险公司也喜欢这么做,偏爱销售分红险,万能险,年金险之类的理财险保险。保险公司喜欢用“复利”这个概念来营造高收益的假象。
事实上理财型保险要保障没保障,要收益没收益,存个几万进去,还不如银行存定期,而且流动性也差,提前退保损失大。
然而理财型险相比保障型险种收益高,风险低,深得保险公司喜爱。
综上所述,保险终究是无辜的,保险公司每一款在售产品都是要经过保监会备案审批的,既受到保监会的监管,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只要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事项是一定能够得到赔付的。欺骗消费者的只是想方设法冲业绩的代理人,尽管有些人群对保险意见很大,但是更多的人群是肯定保险,接纳保险的。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
资料来源:奶爸保
大家提到保险的第一反应就是骗子。
这次在看过了19年的54份理赔报告,我知道为什么说保险公司坑人了!
从今年1月份开始,各大保司陆续公布其理赔年报。
作为保险行业的从业者,公子当然很关心他们交出了怎样的成绩单。
在仔细看完这些理赔年报后,不研究不知道,一研究吓一跳。
从这些数据里面,公子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说在中国买保险坑人了。
①市场整体重疾保额很低:
公子整理了业内10家大小公司的重疾险理赔保额发现,重疾险保额件均最高的是瑞泰人寿29.15万,
像平安、阳光这样一些大保司,在整个保险行业市场份额占了6/7成,他们的客户平均保额可以代表整个市场的大多数,
报告显示,平安是7.4万,阳光人寿是5.41万,其他家的重疾保额也很低:
从实际赔付的情况来看,各大保司的重疾险平均理赔额也很低,而且远远低于50万:
这样的数据,让公子触目惊心,
因为重疾险,保的就是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脏支架等,
治疗重疾这件事情本身就要花很多钱(医疗险可以解决大半),更重要的在于得了这些病,劳动能力受损,很多病需要长期的药物治疗和康复治疗。
这些不到10万的保额,真的不够用。
按照以往的经验,通常来说,
需要配置50万以上保额,覆盖2-3年的家庭开支才足够,
可似乎我们身边绝大部分人配置的重疾险保额,都严重不足!
也就难怪大多数人说重疾险没用了。
但是这个事情怪消费者吗?
怪老百姓买不够保额?
说到这里公子就来气。
说个真实案例,
我老家的一个远房姑姑前端时间被查出来宫颈癌晚期,
跟表弟通电话之后,我了解到他很早就给姑姑买了重疾险,
但是保额只有5万,只够交住院押金。
表弟很无奈,他说并不是不想给姑姑买个高保额的重疾险,
只是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价格对于他这个一个月只挣5000块的充电宝厂普通工人来说,
想要买到50万保额的重疾,
用“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来形容也不为过。
我找了10款目前市面上名气最大,销量最高的重疾险,隐去名字,放在这里,
最长缴费年限下,最便宜的一款重疾险,30万保额一年也要7170元,占到表弟年收入的11.95%,最贵的更是达到了10890元,占比18.15%。
大家说,就给一个家庭成员买一款保险,就得花费10%的家庭收入。
你说这保险还怎么买?怎么能买?
有人说不买,出了事大不了自己扛——但这几十万的花费,一般家庭能扛得住吗?
有人说买——但这么贵的保费,无疑为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
有人说实在不行少买点,有一点算一点——5万块钱拿去治大病,滴~,一刷卡,没了。
绝大部分人都会是第三种反应,花个自己能承受的价格,买个一点点的保额,
可是谁都知道,这么个几万块的保额,生大病不够治,
生了大病一治两三年,期间的收入损失也不止这些,
可以说,作用微乎其微。
什么是保险市场的真相?
什么是重疾保额的真相?
这就是真相!
绝大部分人接触到的重疾险价格太贵,
随随便便买个50万保额,保费就冲到了1万+,普通家庭谁承受得了?
买了太贵,不买没保障,买少了基本没用,
以贫富论保障,就是目前保险行业最坑人的地方。
这就是为什么公子一直建议大家,尽量挑便宜的重疾险买。
②家庭经济支柱保额更低:
后面跟表弟通电话的时候,他有提到,他不仅给姑姑买了重疾险,还给儿子也买了。
而他自己和老婆,则每天起早贪黑拼命赚钱,没有任何保险,一直在“裸奔”。
给孩子买保险,而自己却在裸奔,这是公子见过最多的家庭保险配置过程的经典误区,
很多人心疼孩子,给孩子吃好的,穿好的,买保险也优先给孩子买,自己一直没有保险,
这样其实是非常危险的,
因为我们给孩子买了保险,自己没有,那么:
孩子出事,有保险兜着,
可自己出事,谁来兜底呢?到时孩子也没人管,
我们在财务上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无独有偶,这样的“失误”不是我表弟一个人会犯,绝大多数人都会,
理赔报告上的数据显示的很清楚:
重疾保额年龄上来说,0-6岁最高,而36到55岁的家庭支柱,保额却是最低的,
只给孩子买保险,不给自己买保险或者保额过低,
一旦家庭支柱得大病,整个家庭都会瘫痪。
只给孩子买保险,不给自己买保险第二个危险的地方在于,重疾越来越年轻化!
很多人总抱着这样的心理:
自己还年轻,不会出问题,现在买保险就是浪费钱。
可数据显示,2017年到2019年,31-40岁的人群重疾赔付占比逐年升高,
年轻人越来越容易得重病,如果这个时候,没有重疾险,
很可能自己还没等到功成名就的那天,就已经被病魔击打得一败涂地!
所以,保险要趁早买,年轻的时候保费又便宜,选择又多,不要等到出事了
才来后悔当初为什么不买个保险。
很多人买保险,都会倾向于买大公司的,
一听某保司代理人声称自己公司资产多少多少亿,一年赚多少多少亿,员工多少多少万,
董事长都开私人飞机,还会不赔你那几十万块钱?
就会在心里想,嗯,这公司的确牛13,信得过,不会骗我,理赔的时候应该不难,
不然也不会做这么大生意,有这么多客户。
但往往抱着这样的心理去买大公司的保险,多半也被宰得最狠。
有之前有个朋友来咨询,是个程序员,他之前买了人X万身价意外险,一年交2430,可以获得100万的身价。
我让她自己去微信搜索某款同样保额的意外险,自己看下价格,
他先是惊呆,然后问我,这家公司也太小了吧?我都没听过,万一不赔怎么办?
那么问题来了,小公司到底会不会赔?
来,我们看各家保险公司发布的理赔年报:
我将各家公布了获赔率的公司按照获赔率由高到低排了个序,
你会发现,在这张表里,你可能听过的大公司并不都是排名靠前,
而你听都没听过的保险公司却排在前面。
并且,你会发现,除了一家是92.89%以外,其他的全都在97%以上,
而且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支付时效也都不长,平均在1.9天。
从数据展示的这两个特征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1.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理赔并不难,理赔也不慢;
2.大公司和小公司理赔难易和理赔速度没有差异。
数据是不会骗人的,
大家没有差异,背后的原因也很简单:你认为的小公司,其实并不小。
不要总以为你没听过的保险公司就是你想象中某个地方的小作坊,或者是躲在某个民宿楼里的诈骗团伙。
根据《保险法》第68条规定,想开一家保险公司,门槛是非常高的:
要求股东是必须干干净净的,而且净资产不得低于2个亿,
每一家保险公司,背后大多都是顶级企业,或者资本巨头。
光大永明:股东是世界500强光大集团和加拿大第一寿险公司永明金融集团,
招商人和:能追溯到1895年的轮船招商局,股东是招商局、中国移动和中国航信。
百度在15年想联手高瓴资本注资10亿成立百安保险,保监会没批,
刘强东在员工大会上说要拿到保险牌照,结果保监会也没批,
连百度京东这样的公司都拿不到保险牌照,你想想随随便便一个没实力的小虾米又怎么可能掺和进来?
正是因为卖保险的公司都是“练家子”,实力不是一般的强,
所以,套用那句话:哪家保险公司又会在乎你那几十万而不赔你呢?
不仅不会不赔你,而且还能赔的都给赔,能快赔就快赔,
一是人家真不差钱,二是人家赔得多,赔得快有好名声啊。
大小保险公司理赔上真的没差别,
如果一味追求所谓的“大公司”,只不过是为承受了品牌溢价,伤害了自己的钱包
目前大家在市面上看到的重疾险,保障的病种非常的多,
少则80种,多则110种、120种,
也经常看见某些销售人员在朋友圈炫耀,别人XXX病不赔,他们家的保险就会赔,
让你感觉他们家的保险保障100多种疾病,保障非常全面。
但保障全不全面不是看病种有多少,而是看核心重疾风险是否被保障。
早在2007年,保监会就一刀切了25种重疾,进行了统一规范,
且这25种占到了重疾理赔的95%左右,是重疾险的核心保障:
其他的重疾,就算加到100种、200种也只是凑数而已,
这核心的25种重疾和剩下其他重疾的区别,
就像是保险公司保你三餐不能按时吃和保你和平年代被饿死一样的关系,
25种重疾是普通人最容易罹患的重疾,25种重疾中恶性肿瘤、急性心梗、脑中风后遗症
器官移植和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等6种重疾在25种重疾发病数中
更占了绝大部分!
这次理赔年报的数据也对这个常识进行了验证
数据显示:
平安人寿19年6种重疾理赔占比86.3%;光大永明这一数据为88.6%,中意人寿占比88%。
再加上剩下的19种重疾,基本上能占到理赔总数的95%。
所以,除了这6种,或者这25种,其他的重疾再加到100种,120种,
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和影响,重疾险种类并不重要。
在整理数据的时候,公子还发现大家务必要买百万医疗险!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来看数据。
下面是泰康人寿公布的医疗10大赔案:
排在前十的医疗费用都相对比较大额,而这些钱,保司是能给报销了的。
我们说,百万医疗险非常特别,
这种特别体现在它的保额特别高,报销额度通常在百万以上。(免赔额多在1万左右)
我们得病需要住院了,一万两万家庭出得起,十万八万就非常肉疼了,如果得了花销更大的病,那么对家庭财务将是沉重的负担。
而百万医疗险面对的真是极端的医疗风险,防止我们因为得病看不起病,住不起院,所以它对于家庭非常有用。
正如数据呈现的这样,这笔钱保司替你出,无疑就可以大大降低因医疗费带来的负担。
而百万医疗险,30岁左右只需要两三百块。
如果身体条件符合要求,务必要给家庭成员买上这么一份。
意外险保意外死亡,寿险也保死亡,
意外险百万保额要300左右,定期寿险百万保额要1000左右(30岁男),
很多人问,可不可以只买意外险,不买定期寿险呢?
公子从数据上告诉为什么不能这么干。
各家保司发布的数据看,
80%的人是疾病导致身故,只有20%的人是由意外导致身故,
疾病身故人数是意外身故人数的四倍!
如果我们只买了意外险,绝大多数情况都不是意外死亡。
因此,我们有必要专门配置寿险来保障身故风险,只买意外险肯定是不够的。
但反过来,我们也不能只买寿险而不买意外险,
因为在重疾、意外、医疗和寿险四大险中,只有意外险才能保障意外。
意外险的意外伤残责任在我们因为意外伤残之后,
可以像寿险那样赔付一笔钱,用来保障我们残疾后的生活。
各个险种有各个险种的作用,大家不要指望某个险种能够取代另一个。
如果不是整理理赔年报,我们是不会发现这么多“猫腻”的。
相信数据不会说谎,这次整理整理年报,
发现了这么多问题,在此撰文告诉大家,
也希望能用客观的数据告诉你理赔的真相,对大家投保有一些启发。
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来问我。
一般买保险的,最容易在以下几个方面受骗:
1、保费扣除。
保险一般是由保险营销员卖出去的,保险公司会给付一定的佣金给营销员,另外会发生一些其他费用。所以保险如刚刚投保一两年就退保,保险公司会扣除已经发生的费用。保险合同我看过一些,没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和耐心,一般是看不懂的。而保险营销员一般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因,根本不告诉客户如果提前退保,只能得到保费的一部分,越早退保,扣除越多。于是发生客户退保,甚至只能得到保费一半的情况,于是这些客户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其实保险合同肯定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在投保的第N年如退保,要扣除多少费用。营销员不予提示,甚至欺骗客户随时退保,本金无损,或客户未完全理解保险合同,于是造成退保时的反差。
2、10天的犹豫期。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交付保费,保险公司交付保单后的10天内,投保人可以退保,并且得到所有的保险费。遗憾的是,同样是部分保险营销员故意隐瞒这10天犹豫期的规定,客户一般也不仔细看合同条款,于是客户不能正常退保。我最近就知道一个案例,有人向某外资保险公司投保后,感觉不适合自己,要求退保,营销员说不能退,否则要扣除不少钱。这个人就向主管部门投诉,因为在10天内,当然是可以的。主管机关就要求这个保险公司退保,于是这个营销员打电话给客户,说本来是不行的,但在自己的争取之下可以退保。看看,明明是自己在欺骗客户,却反而说成是自己帮了客户的忙。
3、自杀条款。
在我准备参加司法考试期间,约2003年吧,曾看到一个新闻,说某中西部的农民,在儿子考上大学后,没有学费,于是买了保险后自杀,希望以这种方式为儿子带来大学学费。其实根据《保险法》规定,买保险后,被保险人在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这位父亲白死了。象这种情况,自然不能说保险公司骗人,因为自杀并非属于保险事故。相反,如果是因为意外事故,或因他人的犯罪行为受伤或死亡,保险公司就要赔偿。而如被保险人参予犯罪行为受伤或死亡,保险公司要赔了,岂不是怂勇犯罪?
4、疾病险不赔。
有些人买了医疗疾病险后,得了病保险公司却不赔,自然非常愤怒。这主要是四种情况:
一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有些人得了病之后再买保险,规定了一个观察期,好象是90天,只有在保险公司成立后90后以后得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才给付保险费。这样的规定是公平合理的,否则大家都在检查得了病之后再买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一定非常多,这样不得不大幅提高保费,这对正常的投保人是不利的,也是不公平的,对保险公司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如果在90天内得病保险不赔,是合理的,不叫骗人;
二是除外责任,目前爱滋病是不治之症,所以商业保险公司都不予赔偿,这在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中都有明确规定,这样被保险人得了爱滋病保险不赔,也是合理的;
三是如实告知的责任,保险公司不大可能对被保险人的情况了如指掌,一般就要求被保险人如实回答自己的身份状况,健康不佳的,有可能要按高于正常保险水平标准收保险费,如果已经得病了,保险公司就会拒保。所以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自己的健康状况,保险公司拒赔同样是合理的,也是考虑了其他投保人的利益;
第四种情况才是真正的骗人。就是我曾看过一些报道,根据保险合同,有些公司的医疗险,必然要按合同规定的办法治疗,而实际上按这些办法治,只能是死路一条。另外比如肾坏了,也不赔,因为根据条款,只有两只肾都坏死才能赔,理由是人有一只肾就可以正常生活。具体记不太清了,总之离谱的情形比较多。
5、分红低。
分红保险最早出现在英国,是为了抵御通货膨胀。保险公司把实际利率高于预期利率,实际死亡率低于预期死亡率,以及实际费用低于预期费用的部分的总和,不少于70%分给投保人。这部分红利显然是不固定的,同时中国的保险公司绝大部分保费只能存入银行或是买国债,少量可以买股票和基金,这样分红不可能象招商银行的涨幅那样多。而不少营销员骗投保人说分红险象基金一样。分红险还是比较合理的,在90年代中期,当时中国通胀厉害,银行利率也高,当时就因为没有分红险,保险公司以明显高于10%的收益率销售的保险,就是保险公司的不良资产,而当时买保险的人,已经没事偷着乐好几年了。但如果利率规定太低,当利率上涨,又对投保人不利,所以分红险是比较合理的。
6、个人所得税。
05年时,我在现在的律师事务所实习,办公室隔壁有人就咨询过我一个案例,有营销员对他们公司的几个员工说,买他的保险,保费部分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就相当于打折买保险。这当然是骗人的。《个人所得税》法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等发现上当时,早过了10天的犹豫期了,要退保也要损失不少保费。但没办法,当时并没有把这个人的话录音录下来,这个保险营销员死不承认自己说过这样的话。
暂时就想起这些情况。
总之,保险本身一般不是骗人的,骗人的是保险营销员。而之所以有这么多人受骗,和他们不认真读保险合同有关,如果认真读了合同,不可能不知道10天犹豫期,提前退保保费扣除等各种规定。
参考资料: http://insurance.cnfol.com/080418/135,1393,4050361,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