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出口退税范围
范围包括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其中所称的主体包括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和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这两类主体本身有什么区别吗?为什么这么区分呢...
范围包括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其中所称的主体包括 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和 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这两类主体本身有什么区别吗?为什么这么区分呢 展开
其中所称的主体包括 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和 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这两类主体本身有什么区别吗?为什么这么区分呢 展开
4个回答
展开全部
增值税出口退税是指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税。
1.凡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准予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出口退税货物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内的货物。
②必须是报关离境并结汇的货物。
③在财务上必须是已作出口处理的货物。
一般情况下,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出口货物才准予退税。否则不予办理退税。除此之外,大陆对出口退税货物的范围还作了一些特殊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明确规定少数货物即使具备以上条件也不准给予退税。它们是: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天然牛黄、麝香、铜、铜合金、白金等)。
第二,一些企业的货物不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但国家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是指;
①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②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③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④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
⑤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2.明确规定一些出口货物只能采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方式给予鼓励和支持。
它们是:
①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③卷烟(只限于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计划内卷烟);
④军品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物资;
⑤国家在税收法规中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因已经享受免税照顾,所以出口时不能再办理退税。
3.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不论是内销或出口均不得做扣除或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出口量较大及生产、采购上的特殊因素,特准予扣除或退税。这些货物是: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倍子、生添、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4.出口货物退税税种:
出口退税指的是退还或免征出口货物在国内已缴或应缴的流转税款,具体是指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包括营业税。
5.出口退税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适用税率,依《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17%和13%执行,对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货物依6%的退税率执行,从农业生产者直接购进的免税农产品不办理退税。出口应退消费税的适用税率依《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企业出口不同税率的货物应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就低不就高计算退税。
6.出口退税的计算:
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其中,①对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和税额计算。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价进行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价×税率
②出口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且其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帐核算的,应先对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再依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
销项税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时;
应退税款=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时;
应退税款=销项金额×税率;
结转下期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公式中的销项金额是指依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外汇牌价计算的人民币金额。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进项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 征收率)×退税率
其他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依增值税发票所列的增值税额计算确定。
如果出口货物的销售金额、进项金额及税额明显偏离而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拒绝办理退税或免税。
7.出口退税程序:
出口退税主要程序是:出口退税登记,出口退税鉴定,出口退税申报,出口退税审核,出口退税检查和出口退税清算。
1.凡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准予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出口退税货物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内的货物。
②必须是报关离境并结汇的货物。
③在财务上必须是已作出口处理的货物。
一般情况下,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出口货物才准予退税。否则不予办理退税。除此之外,大陆对出口退税货物的范围还作了一些特殊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明确规定少数货物即使具备以上条件也不准给予退税。它们是: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天然牛黄、麝香、铜、铜合金、白金等)。
第二,一些企业的货物不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但国家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是指;
①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②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③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④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
⑤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2.明确规定一些出口货物只能采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方式给予鼓励和支持。
它们是:
①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③卷烟(只限于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计划内卷烟);
④军品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物资;
⑤国家在税收法规中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因已经享受免税照顾,所以出口时不能再办理退税。
3.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不论是内销或出口均不得做扣除或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出口量较大及生产、采购上的特殊因素,特准予扣除或退税。这些货物是: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倍子、生添、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4.出口货物退税税种:
出口退税指的是退还或免征出口货物在国内已缴或应缴的流转税款,具体是指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包括营业税。
5.出口退税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适用税率,依《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17%和13%执行,对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货物依6%的退税率执行,从农业生产者直接购进的免税农产品不办理退税。出口应退消费税的适用税率依《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企业出口不同税率的货物应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就低不就高计算退税。
6.出口退税的计算:
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其中,①对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和税额计算。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价进行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价×税率
②出口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且其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帐核算的,应先对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再依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
销项税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时;
应退税款=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时;
应退税款=销项金额×税率;
结转下期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退税额
公式中的销项金额是指依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外汇牌价计算的人民币金额。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进项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 征收率)×退税率
其他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依增值税发票所列的增值税额计算确定。
如果出口货物的销售金额、进项金额及税额明显偏离而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拒绝办理退税或免税。
7.出口退税程序:
出口退税主要程序是:出口退税登记,出口退税鉴定,出口退税申报,出口退税审核,出口退税检查和出口退税清算。
展开全部
因为出口退税退的就是增值税,所以,对于出口主体来说,首先是出口企业(包括自营或者代理出口)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其次,是出口商品有出口退税,也就是说,只有在国家鼓励出口的商品范围内的商品,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如果是国家限制甚至禁止出口的商品,就没有出口退税,甚至要交纳出口关税,直至不允许出口。
再次,就是出口商必须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必须有增值税进项——退税退的就是增值税进项中的全部或者其中的一部分。
至于自营出口,那么就意味着出口企业自己退税,而代理出口,则可以由出口企业退税,也可以由委托企业自己去退税——这个由委托方和代理方协商。
个体户不能够退税——因为个体户不是一般纳税人。
其次,是出口商品有出口退税,也就是说,只有在国家鼓励出口的商品范围内的商品,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如果是国家限制甚至禁止出口的商品,就没有出口退税,甚至要交纳出口关税,直至不允许出口。
再次,就是出口商必须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必须有增值税进项——退税退的就是增值税进项中的全部或者其中的一部分。
至于自营出口,那么就意味着出口企业自己退税,而代理出口,则可以由出口企业退税,也可以由委托企业自己去退税——这个由委托方和代理方协商。
个体户不能够退税——因为个体户不是一般纳税人。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你的问题表述内容不全,而且将最关键的部分省略掉了,全面的表述应该是“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所称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
通过以上表述可以清楚地看出,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如果已经办理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无论它是生产企业、外贸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无论它是自营出口还是委托出口,都可以享受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如果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只有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才可以享受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通过以上表述可以清楚地看出,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如果已经办理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无论它是生产企业、外贸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无论它是自营出口还是委托出口,都可以享受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如果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只有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才可以享受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要求有进出口权,出口产品在退税范围之内是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退税政策。
个体工商户不能取得进出口权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不能享受退税政策。
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需要代理公司开具的代理出口证明才能办理免抵退税业务。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94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